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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选拔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公告
发布人: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01-19

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完成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全党同志的一项极为光荣艰巨的政治任务。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从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选派人员开展2018-2020年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组〔2018〕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拟选派3名干部组成驻村帮扶工作队定点帮扶新田县贫困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驻村工作队组成

队长1人;队员2人。

二、驻村工作队成员条件

本次驻村工作队成员除具有热爱扶贫工作、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甘于奉献、廉洁自律、身体健康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工作队队长

1.三年以上党龄的中共党员;

2.现任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或者现任三年以上正科级干部;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

(二)工作队队员

1.中共党员;

2.现任副科级干部,或者在职在岗教职员工中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报名及确定

1.符合报名条件的校内在职在岗人员,可自愿申请报名,于2018年1月23日17:00时前填好报名表报送组织部。联系人:盛庆,联系电话:13762981129。

2.学校党委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驻村工作队人员。

3.驻村工作队成员选定后,符合提拔条件的现任副处级以下(含副处级)人员,经组织考察后按程序先予以提拔,再驻村扶贫。

四、相关待遇

干部驻村帮扶期间,党组织关系转至帮扶村,岗位职务、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均保留不变,驻村工作队成员驻村期间伙食及差旅补助按中央、省委有关文件执行;

五、相关要求

1.驻村帮扶时间从2018年至2020年,一定三年,驻村期间不得随意调整。

2.根据《湖南科技学院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驻村期间表现不好,没有完成驻村帮扶任务的,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

附件:

选拔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报名表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