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2017年10月24日,党的十九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指明了方向,是新时期我们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各直属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各直属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进行专题学习、理论考试等方式,把党章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原文、谈体会、讲党课。广大党员要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把党章学深、学透,坚持“学”“做”结合,更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将学习情况于4月21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713办公室(邮箱:2750618295@qq.com)。
党委宣传部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