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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中心]湖南科技学院美术楼阳光教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人: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07-17

湖南科技学院招投标中心对美术楼阳光教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美术楼阳光教室工程施工,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科技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科技学院美术楼阳光教室工程施工;

2.2 项目编号:XKY-CG2018044

2.3 建设地点: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

2.4 总 投 资:约人民币99万元;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8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9  招标内容及范围:具体的范围和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玻璃幕墙工程叁级及以上专项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持证职工且应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的要求配备,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人必须一致。

3.5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现场参加投标。否则,不予受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施工项目部关键人员上岗证至湖南科技学院招投标中心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注:其中第①②项收原件,第③④⑤⑥项验原件,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 获取地点:湖南科技学院行政办公楼307室

4.3招标公告在湖南科技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25日下午3时(北京时间)

6.2投标地点:湖南科技学院行政办公楼303室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科技学院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746-6382960

招标机构:湖南科技学院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746-6388315


湖南科技学院招投标中心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