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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10-08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433)的有关要求,为更好开展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评奖范围

1.凡列入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成果均可参评。在湘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成果,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2.其他未列入全国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但在促进教育理论发展、推动教育改革实践方面成绩显著且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并产生良好区域影响的教育科研成果,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凡已在往届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教育科研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科技进步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得参加本次评奖。

4.参评成果限定在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

(1)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第一版日期为准;

(2)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

(3)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的成果,以行政部门采纳时间为准。

二、奖项设置和参评要求

详情见《关于做好第四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参评成果材料报送要求

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湖南省第四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2、3、4),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1.《湖南省第四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一式五份。注意三类奖项有不同的申报评审书,请申报者选择填写相应的申报评审书;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参评成果原件一份。

3.参评成果相关重要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成果推荐材料要完整、真实、规范。所有相关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个项目只装一袋。

5.报送时间、地点。评奖材料请报送科技处424办公室,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赟

联系电话:0746-6383976

电子邮箱:157034690@qq.com

附件:

1关于做好第四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2.湖南省第四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策咨询)


3.湖南省第四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理论创新


4.湖南省第四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实践探)


5.湖南省第四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


          科技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