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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2018年“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10-22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湘人才发﹝2018﹞4号)和《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8年“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湘人才发﹝201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8年“百人计划”重点引进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信息(互联网+)、生物医药、新能源、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分创新项目、青年项目、外专项目、团队项目、文化创意项目、创业项目6个类别实施。其中,创业项目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其他项目申报人如已回国或在国内工作,时间应不超过5年,且全职在湘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在湘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其中全职引进人才每年在湘工作不少于9个月、非全职引进人才每年在湘工作不少于2个月。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家国情怀和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道德品质,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不泄露原任职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申报人特别优秀且为我省发展急需的,可适当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限制。同一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次。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结合我校实际,各类别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创新项目申报条件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依托以下三类平台引进,各平台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重点创新项目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2)在重点创新项目涉及的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具备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在海外承担过与重点创新项目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说明:重点创新项目主要指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同时包括我省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等重点创新项目。

2.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

(2)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国际上比较重要的科技奖项、拥有专利等知识产权、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说明:重点学科主要指国家和省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主要指国家级(包括省部共建)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重点平台均可申报。

(二)青年项目申报条件

依托创新项目中的三类平台引进。申报主体为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有研究平台的企业。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全职来湘工作。

2.取得博士学位,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回国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岗位。

3.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三)外专项目申报条件

1.非华裔,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依托创新项目中的三类平台引进,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

(四)团队项目申报条件

团队项目申报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引进。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托重大项目引进。主要是指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同时包括我省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等重点创新项目。

2.具备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对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2年以上;带头人应符合“百人计划”创新项目申报条件,2名以上核心成员应符合创新项目或青年项目申报条件,其余核心成员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经营管理能力。

4.一半以上核心成员(含带头人)须全职在湘工作,其他成员每年在湘工作2个月以上。

说明: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的专家,可作为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参与团队项目申报,但不得重复申领团队资助资金;申报团队的带头人或核心成员,不得再申报“百人计划”其他项目。

(五)文化创意项目申报条件

重点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信息传输、文化创意和设计、文化艺术创作,特别是从事网络视听、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出版、虚拟现实等新兴业态的高级经营管理和创新研发人才;已在海外知名文化创意类企业、高校或研究机构等连续全职工作3年以上。

1.文化经营管理项目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获得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懂文化创意、会经营管理,在国际知名文化创意类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

(3)主持过国际、国内大型文化创意产业项目,项目运作良好、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2.文化科技创新项目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在国际、国内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有国际影响力的奖励。

3.文化艺术项目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获得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文艺创作水平精湛,在国际、国内文艺界具有较大影响力,或获得过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文艺大奖。

(六)创业项目申报条件

1. 一般应在海外获得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 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潜力。

3. 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 是企业主要创办人或第一大股东(最大自然人股东也可)。一家企业只可申报1人。

5. 创办的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2份和光盘刻录电子版1份。要求电子文档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包含:申报书文档1个、相关附件材料扫描件文档1个、《个人信息表》文档2个、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1个。复印件材料须由各二级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申报人须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书(共有8种,分别见附件1至附件8)并附相关材料。8种申报书具体包括:

1.重点创新项目引进人才申报书

2.重点学科引进人才申报书

3.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申报书

4.企业引进人才申报书

5.外专项目引进人才申报书

6.团队项目引进人才申报书

7.文化创意项目引进人才申报书

8. 创业项目引进人才申报书

其中,申报创新项目、青年项目的,根据申报平台填写第1-4种申报书中相应的一种;申报外专项目、团队项目、文化创意项目、创业项目的,分别填写第5-8种申报书中相应的一种。

所有申报人均须提供下列附件:

1.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在海外的职务职称);

2.主要成果证明(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科技奖励证书等);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等的复印件以及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等相关材料;

4.团队项目还需提供能证明成员之间具有稳定合作基础的相关材料。

所有附件材料须按本通知前述附件顺序排列、编制目录和页码后合并装订。

(二)关于个人信息表

申报人须填写《个人信息表》(见附件8)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9)。其中,申报外专项目的需填写《专家个人信息表》与《“百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申报其余项目的需填写《专家个人信息表》与《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三)关于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获的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所需时间较长,需办理此项业务的申报人请尽早登陆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全国咨询电话:010-62677800)进行办理。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推荐申报材料于2018年10月31日前上报人事处(行政楼521办公室)。

(二)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学校审定通过后上报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赵意成 6381163     邮箱:szzc514@126.com

附件:

1.重点创新项目引进人才申报书

2.重点学科引进人才申报书

3.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申报书

4.企业引进人才申报书

5.外专项目引进人才申报书

6.团队项目引进人才申报书

7.文化创意类项目引进人才申报书

8.创业项目引进人才申报书

9. 个人信息表

10.2018年湖南省“百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此处下载:

附件材料


人事处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