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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申报2018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12-03

校属各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18] 519),现将通知及其附件予以转发,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人根据模板填写申报书后交各教学学院评审;

2、各部门于12月10日中午10点前按照指标数上交材料(含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三份、部门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的汇总表一份及所有电子稿), 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并进行公示;

4、公示通过的项目的负责人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账号、密码将于公示后通知各项目负责人)。

二、注意事项:

1、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面向省教育厅立项的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置,我校思想教育与道德文化研究基地可申报开放基金项目1项,由思想教育与道德文化研究基地负责组织申报。

2、本年度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还须同时提交法定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作为附件报送。

3、各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特别要对项目组人员是否本人亲笔签名,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好关。对于报送的材料,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并将作为下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

4、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重点、平台、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40岁(到2018年1月1日止),除一般项目外,其他负责人均需硕士及以上学位;主持承担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且主持、参与项目数累计不超过2项;主持过重点项目的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主持过青年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一般和青年项目,主持过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一般项目;已获得过人才引进科研启动经费以及学校英才计划、青苗计划支持的人员本次不得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通知详情:


关于2018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19号)

科技处    

2018年12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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