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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关于推荐湖南省乡村振兴咨询专家的通知
发布人: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05-16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湖南省乡村振兴咨询专家的函》(附件1)的要求,现就推荐专家入库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奉献精神强,自愿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2.学术造诣深,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最新学术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开展乡村振兴重大政策理论研究,能发现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3.从事相关领域专业工作满5年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或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行业专家;

4.身体健康,能胜任乡村振兴有关问题咨询和相关项目评审工作。

二、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专家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根据推荐条件和推荐指标择优推荐。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湖南省乡村振兴咨询专家申报表》1份(附件2,双面打印)。

2.附件材料1份。包括个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签章。

请有意愿申报的人员在2019年5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521办公室,申报表电子稿发送到邮箱szzc514@126.com。联系电话:0746-6381163。

附件:

附件1:《关于推荐湖南省乡村振兴咨询专家的函》


附件2:《湖南省乡村振兴咨询专家申报表》


人事处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