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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2020年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0-06-30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政策说明

2020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跨度为2015-2019年(博士参评副高认定跨度为2018-2019年,硕士参评医学类副高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跨度为2016-2019)。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 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继续教育形式认定及学时折算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1中的《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有关说明》。

申请认定人员需将继续教育培训情况详细填入《湖南科技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表》(附件2),同时认真填写《湖南省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绿色小本子),按年份逐页如实填写近年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施教机构处由所在单位盖章。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认定并开具《学时认定单》的,本年度进行学时认定时只需提供以前的《学时认定单》和后续年度培训材料。如:办理了2014-2018年学时认定单的,2020年度办理时,提供以前的学时认定单和2019年度相关材料即可。

二、认定材料及要求

1.《湖南省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绿色小本子);

2.《湖南科技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表》(须同时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zzc514@126.com)

3.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附件材料按照《登记表》所列年度及条目依序整理,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名盖章,博士需提供学位证复印件)。

三、其他要求

1.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结果是高级职称评审加分项目的必备条件材料,请有需要的申报人员按时提交认定,逾期不予受理。中级职称申报人员不组织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2.请以部门为单位于7月7日前汇总认定材料统一报送行政楼人事处521办公室赵意成。

联系电话:6381163   职称工作群:459525109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号)

附件2:湖南科技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表

人事处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