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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总公司]关于调整自来水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人: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1-03-16

各位用户

接零陵区自来水公司通知,根据永发改价[2020]9号《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文件要求,2021年1月1日起永州市居民生活用水收费标准由2.84元/吨调整为2.95元/吨。根据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我校自来水收费标准也统一调整至2.95元/吨,请各位用户知悉!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