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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申报高层次人才2021年科研津贴的通知
发布人: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1-04-14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的实施方案(修订)》(湘科院校发[2018]27号)文件要求,现对申报正高职称人员和博士2021年科研津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参见文件 《关于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的实施方案(修订)》(湘科院校发[2018]27号)(附件1)。

(二)申报依据

     2021年的科研津贴申报依据是申报人2020年度(2020.1.1-2020.12.31)主持或排名第一或学科带头人或首席专家或平台负责人,并以湖南科技学院为第一单位的成果(详见附件1和2)。新晋正高职称者或博士须以获得相应职称或学位之日之后且在2020年年度之内取得科研成果作为申报依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个人根据《关于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的实施方案(修订)》(湘科院校发[2018]27号)文件中科研津贴发放条件,填写《正高职称人员和博士2020年科研成果业绩统计表》(附件2,请务必根据表格说明详细填写)交所在学院或部门。

2.学院或部门将本单位个人统计表汇总后交人事处521办公室(纸质稿需签字盖章齐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www248@163.com)。材料报送截止时间:4月19日17点前。联系电话:0746-6381163 蒋老师。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的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附件2:高层次人才2020年科研成果业绩统计表

      

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202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