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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务公开

    湖南科技学院保卫处重大事项公开制度
    来自:保卫处(综治办) 时间:2021-09-16 浏览: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推进校务公开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保卫处校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扩大基层民主,落实教职工群众的知情参与权和民主监督权,推动本部门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本部门的改革与科学发展,结合保卫处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旨在加强党风建设,增强本单位凝聚力;提高依法治理、依法加强行政管理的自觉性;树立廉洁、公正、高效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的良好形象;营造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原则

    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准确及时、依法办事、程序规范、便于操作。

    三、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一)本单位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规章制度、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二)教学经费的分配及使用情况,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成果申报、优秀教师评选的条件、推荐项目、人选及排序。

    (三)本单位财务年度预决算方案及重大财务计划。学校划拨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等等。公开各项费用账目清单。

    (四)本单位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及完成情况,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及奖惩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及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出国出境等各类补贴情况。

    (五)本单位各种先进评比条件、程序、结果,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情况等。

    (六)与本部门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公开的形式

    (一)会议形式。基本载体为教职工大会,另外根据工作需要和客观实际要求可采取本部门全体成员工作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书面形式。可以公告、通知、简报、墙报、公告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其他形式。可采用校园网、报刊等形式公开。如在本部门网站设立系务公开栏。

    六、公开的时间和程序

    (一)公开的时间:保卫处各部门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每学年公开一次;学期财务预算和决算,每学期公开一次。一般事项原则上每月公开一次。部分临时性、突发性、季节性事务,按照及时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开。

    (二)公开的程序:由各工作部门根据所负责的公开内容,提出公开的内容和重点报分管领导审核之后,一式三份(交机关三总支1份,公示1份,行政留存1份),及时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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