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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学院网络舆情研判、预警、 引导、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自:保卫处(综治办) 时间:2022-01-25 浏览:字体大小: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文


    湘科院党(〔2)022〕11                

    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学院网络舆情研判、预警、

    引导、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湖南科技学院网络舆情研判、预警、引导、应急处置管理办

    法(试行)》经学校党委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2  1 18 日

    湖南科技学院网络舆情

    研判、预警、引导、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把握网 络舆情管理的主动权,提高我校舆情管理与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 组织机构

     一)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网络舆情工作领导  小组, 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为第一副组长, 党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各直属  党组织书记、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控、报告、 研判、引导、处置等工作的组织落实以及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担任。 一般舆情会商及处置会议由分管意识形态的党委副书记主持,相  关校领导、宣传部、党政办公室以及有关涉事单位主要负责人参  加;重大舆情会商及处置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副书记、校  长,分管意识形态的党委副书记,相关校领导以及宣传部、党政

    办公室、有关涉事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网络舆情监控小组。校级网络舆情监控小组暨网络评 论员队伍由宣传部牵头组建,各直属党组织和机关处室的网络舆 情监控小组由各二级单位负责组建,负责收集、研判、处置舆情

    信息。学校、学院(部门)两级的网络舆情监控小组业务培训由

    宣传部负责实施。

    二、 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 门上报舆情信息及舆情处置情况;负责协调、督办网络舆情应对

    及处置等相关事宜。

    二)宣传部牵头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控、信息整理、报告、 研判、引导及处置工作;为各单位、部门的网络舆情工作提供指 导;整理各单位、部门报送的舆情,提供党委行政决策参考;网 监员和网评员队伍培训;与校外新闻媒体(含网络新闻媒体)保

    持沟通。

    (三)学生工作部、团委负责学生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 处置工作;定期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学生文明

    上网并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自己的诉求;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学生。

    (四)保卫处负责与公安、国安部门沟通联系;协助公安、 国安部门依法处罚和打击网上违法活动;协助公安、国安部门依

    法对网上泄露国家机密及其他违法行为进行鉴定与处罚。

    (五)信息与网络中心在学校现有设施的基础上负责提供网 络信息收集与处置的技术支持,并通过技术手段,监控并预警网 络舆情信息;负责网络运营商的沟通和联系工作;协助保卫处做

    好与公安、国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工作。

    (六)各直属党组织及机关处室是网络舆情管理和处置的责

    任主体,稳妥处置相关舆情,对重要舆情信息、敏感舆情信息要

    第一时间向宣传部报告,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宣传部的

    协调指导下,妥善处置。

    三、 工作程序

     一)舆情监控。由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 建校、院两级网络舆情监控小组。网络舆情监控小组在网络舆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开展网络舆情监控工作。网络 舆情监控小组进行每日监测与专项监测相结合,日常监测与节点

    监测相结合。

     二)舆情报告。网络舆情监控小组发现舆情后,第一时间 报告相关信息,重要舆情信息 30 分钟内完成报告工作。 网络舆 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后,按照快速、畅通 原则和逐级报告等要求,及时将舆情报告给学校网络舆情工作领 导小组,如有必要,需快速及时将事件缘由、事实真相、事件处 置情况等形成汇报材料,报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及

    时沟通相关情况。

    (三)舆情研判。对于发现的网络舆情,网络舆情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组织网络舆情监控小组加大监控力度,通过搜索引擎 查询其他校外媒体是否存在类似信息以及相关跟帖情况,并会同 领导小组成员对网络舆情的真伪、强度、范围和影响进行分析, 对网络舆情的发展态势做出基本判断,根据舆情类别形成舆情处

    理意见,并协调指导处理单位对舆情进行跟踪处理。

    (四)分类处置。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

    谤、炒作类的,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 澄清事实真相,组织网络舆情监控小组及相关学院、部门跟帖谴责 不法行为,同时向相关媒体发出投诉。如属于学校内部人员,以说 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校相关校规校纪给予处罚,如属于校 外人员,保卫处商请公安、国安部门依法查处。属询问、置疑、诉 求类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依法依规进行办理、作出答复。 如遇特别重要敏感事项,需经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以新闻 发言人名义予以答复。属于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

    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五)动态跟踪。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网络舆 情监督小组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

    采取应对处置措施,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六)总结评估。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网络舆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处理单位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 情况形成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相关材料纸质稿报送至网络舆 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舆 情处理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反思,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

    高应对网络突发事件的水平。

    四、 工作要求

     一)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舆情监测、研判、报 告制度,及时掌握网上苗头性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二)强化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 作水平,有理有力参与舆论讨论,纠正舆论偏差,推动突发舆情

    得到妥善处置。

    (三)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领导重视,人员保证,明确工

    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四)部门联动,协同合作。各单位紧密合作,通过网上网

    下、多管齐下开展工作,消减突发舆情的负面影响及其诱发因素。

    五、 责任追究

    对网络舆情研判、预警、引导、应急处置工作不力的,依据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

    查处。


    湖南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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