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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保卫处工作职责
来自:保卫处(综治办) 时间:2020-11-13 浏览:字体大小:

修订于2026年4月8日)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岗位责任及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服务教育教学,以“建设平安校园,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宗旨;负责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协调各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及防范措施。

2.组织并指导校属各单位做好各类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教育教研室教师上好安全教育课。

3.教育、监督所有保卫、保安人员为全校人员提供安全保障及优质服务。

4.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和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各项职责任务落实到位,主动对接职能交叉单位,明确职责边界与协作机制,为创建平安校园凝聚合力。

5.负责全校交通安全管理及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重点整治电动车乱象,规范校园交通秩序。

6.负责学校治安秩序,重点保障大型活动、重要节假日及敏感期间的安全;负责对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负责做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协助公安及国家机关查处校内治安及刑事案件;负责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及时化解各类安全隐患。

7.加强隐蔽战线斗争,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发现和掌握非法组织活动情况、各种闹事苗头及违法犯罪线索,适时予以打击处理;防范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及民族分裂势力渗透;查处反动宣传品,维护校园政治稳定。

8.负责全校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审定重点防火部位,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协助基层单位组织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宣传消防知识,督促有关单位消除火险隐患;组织扑救火灾,对火灾事故进行查处。

9.协助全校师生员工办理出国(境)、集体户口、身份证等事务。

10.负责安保公司的业务指导、监管及考核工作;负责校卫队的招聘、培训及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与移交工作。

11.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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