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程序
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书
受理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程序
1、申请人下载《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书》,填写申请书。
2、所在学院(部门)领导审核申请人个人资料是否属实,如属实,签情况属实,盖学院(部门)章。
3、学校保卫处领导审核申请人个人资料是否属实,如属实,签情况属实,盖保卫处章。
4、申请人本人持所在学院(部门)、学校保卫处审核意见,携带身份证到零陵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开具证明。
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书
零陵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
本人 ,系湖南科技学院 学院(部门) (教师或学生),身份证号码: 。现因 ,需要证明我在湖南科技学院工作(或学习)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无违法犯罪记录。
请贵所予以审查,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
日 期:
所在学院(部门)意见:
审批人(盖章):
日期:
学校保卫处意见:
审批人(盖章):
日期:
备注:申请人本人持所在学院(部门)、学校保卫处审核意见,携带身份证到零陵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开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