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安全提示
校属各单位、各教职工:
近一年来,学校连续发生两起涉事人员多、金额大且不能如约归还的民间借贷事件,极大地损害了部分教职工财产利益。为提醒广大教职工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特发布以下安全提示:
1、避免高利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着重考察借款人的信用和偿还能力,谨慎出借资金。出借资金应当量力而行,不应贷款出借资金。
2、出借款项务必保留证据,应当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据,并妥善保管支付凭据,大额借款以转账方式支付至借款人账户(若直接付至借款人指定账户的,应当在借据中注明)。
3、借据约定应当详细、明确、合法。借据上的借款人姓名应当准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应当明确、无歧义,利率约定超过年利率24%的不受法律保护。
4、向已婚人出借借款,应坚持“同债同签”原则,由夫妻二人共同签署借据。
5、大额借款尽量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人保,即第三人保证;包括物保,即抵押或质押担保,其中以不动产抵押担保的,必须坚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
6、保管好信用卡及密码,防止他人盗刷。
7、借款到期及时主张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借款期满三年内不主张权利,法院将不予保护。
8、借款过程中如遇法律疑问,可及时向法律系专业教师或其他法律专业人士咨询,提前避免法律风险。
9、校内同事间借款超过4万元或自己认为金额较大时,建议双方共同向借款人所在单位领导(学院为党总支书记、机关为负责人)报告备案。
湖南科技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