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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来自:保卫处(综治办) 时间:2017-03-10 浏览:字体大小:
     为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创建精美校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和《零陵区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精神,学校决定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7年1月1日起,在永州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零陵城区禁止燃放的边界为:东至阳明大道,南至朝阳大道,西至工业大道,北至日升路。学校所有区域(包括潇湘广场、出租门面、龙马岭吊唁厅等)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校属各单位应做好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和执行工作,强调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环境污染,既对社会人身财产造成危害,又浪费资源、钱财,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和家属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养成良好风尚,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三、在实施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过程中,各部门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务必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第一责任人,负有对本部门所有员工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引导和防控责任;教职员工是本家庭第一责任人,负有对家庭所有成员的宣传、教育、引导和防控责任。学校与部门签订责任状,部门与所有教职员工签订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由政府相关部门分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第一时间举报查实的,予以现金奖励,并严格保密。学校举报热线:“6381110”校园报警电话。其他举报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12319”城管服务热线。
 
                   湖南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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