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会依法治校内涵 努力构建法治校园

时间:2015-05-25 浏览:275字体大小:

领会依法治校内涵        努力构建法治校园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    杨能山


  
       2015年新学年刚刚开学,学校党委就举办“依法治校干部培训班”,标志着我校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校拉开了序幕,吹响了号角。此前,我认真地研读了培训材料和有关文献。今天上午我又聆听了学校党委书记陈弘同志的辅导报告,参加了分组讨论,增强了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认知,受到了教育和启发。特别是陈弘书记的辅导报告很专业,很具体,很实在,让我们参加培训班的每一个干部明确了目前我校推进依法治校抓什么,怎么抓。我相信只要我们做好了陈弘书记部署的八项工作,我们的法治校园必将成为现实。下面我想从理论和实践方面谈谈对依法治校的认识。
        一、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依法治校的本质内涵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可见依法治国是今后我国各个领域改革和发展的核心。在教育领域,《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实施依法治校;教育部制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阐述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要实施好两个《纲要》,首先必须深刻领会和把握依法治校的科学内涵。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方略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为贯彻落实法治国家原则,实现高校管理的法治化目标,以法律方式规范高校管理的过程。它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国家对高校实施管理的法治化,体现在高校与政府、高校与社会是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自主办学、独立责任、服务社会”的关系;二是高校自我管理的法治化,主要表现为高校作为管理、服务者与高校中接受管理与服务的教师、学生以及为教师与学生之间在学校章程规范下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依法治校,就是高校党政组织的领导者,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据此制定的规章制度管理学校,处理教学、科研、服务等各项事务。高校依法治校绝不是一部分人管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学校领导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维护学校和师生的权益,同时使全体师生依据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约束自我行为。
       依法治校的实质就是要建设一个法治化的校园,而作为一个法治化的校园应该具备以下四个特点:第一,法治化校园状态下的“法”一定是善法、良法。包括宪法、教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学校制度。第二,在法治校园状态下的“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只有这样,所有围绕高校的主体才会真正尊重法律。第三,在法治的校园里应当根据教育规律、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以及高校自身制定的规则管理学校。第四,法治的校园应当以权利文化为基础。法律作为规范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约束性社会规范,其作用的发挥取决于社会对法律以及具有法律意义的主体的认知和尊重程度,依法治校首先需要具备法律意识,尊重具有法律地位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学校作为权利的主体,对外就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内要维护全体师生的权益,特别是不能把教师和学生当成管理的对象,因为他们都是权利的主体。
       高校依法治校的主体,既包括学校和师生,他们可依法行使权利,开展教学活动,维护自身权益;也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大、法院、检察院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他们同样具有管理、监督学校和教育工作的职能或权利。高校依法治校的范围既包括学校的办学、教师的教学、学生的学习等专业性十分明显的教育活动和行为,也包括教育经费拨款与筹款、教育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校办产业、捐资助学等有关教育教学的辅助活动和行为。
       二、确立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高校办学理念直接影响着办学实践。我们学校升本以来,历届领导班子都非常重视办学理念的探讨和确立,并在办学实践过程中不断沉淀和升华,形成了自己特有的办学理念。根据依法治校的科学内涵以及调整的实质关系,我想我们的学校要在高度统一的思想认识基础之上,把依法治校确立为我们学校的发展战略选择之一,作为我们学校今后坚定不移的发展重点和重要的办学理念。而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具体体现为:要在国家规定的法律框架内,按照法律赋予的办学自主权,最大限度地实现我们学校自主管理的法治化;要构建完善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教授治学、民主监督、依法治校的工作体系;在制度设计和实施上,要强调“以教师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的价值观念。学校一切制度的设计都要以保护教师、学生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在制度实施上,体现依法治校与人文关怀的统一,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校园,充分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在依法治校过程中创造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的特色
       陈弘书记在辅导报告中指出:“新的一年我们举办的第一个学习班主题就是依法治校,目的是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从关键的少数抓起,大力推进依法治校。”这意味着学校党委已经明确将依法治校作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理念。陈弘书记在报告中提出的我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要抓紧抓好的八项工作,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并坚决贯彻落实。我们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才刚刚组建,就赶上了学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大好时机,这必将对我院的改革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学校不同的学院所开展的依法治校的工作不可能千遍一律。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作为学校一个设有法学专业的二级学院,对于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具有责无旁贷、以身示范的责任。我们要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把依法治校、依法治院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形成自身特色,努力把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建设成为依法治院的典范。为此,除了要结合本院实际认真落实好陈弘书记提出的八项工作以外,我们想突出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我们要紧紧抓住学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契机,认真研究,切实部署,把依法治校的学习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全院师生员工学习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的力度,努力营造院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师生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2、加强依法治院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由于我院是在原中国语言文学系、法律系、信息技术与教育系基础上组建起来的,原来各系制定的制度不同,即使同一种制度,其规定的内容也不同。因此,我们必须将原有制度整合起来进行立、改、废,形成既与学校总体改革相配套衔接,又与本院各方面工作协调一致的管理制度体系,做到“先立规章后行动”。同时,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使各项制度人性化、科学化。
        3、筹建“湖南科技学院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为充分利用我院法律教授、博士、执业律师等人才资源,我们将在充分论证和吸取兄弟院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筹建“湖南科技学院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为学校和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法律事务代理等方面的服务。同时,又可以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平台。这样,可以为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提供强大的助力。
        4、申请成立“依法治校与教育法规实施研究中心(所)”。为配合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充分发挥我院学科和专业优势,积极探索依法治校工作新思想、新方法、新途径和新举措,拟向学校申请成立“依法治校与教育法规实施研究中心(所)”,开展依法治校理论与实践研究。
        5、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为适应依法治国方略对法治人才的要求,我们将及时修改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完善的有学校特色的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努力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