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能否撑起大学风骨

时间:2018-05-28 浏览:292字体大小:

有人堆的地方就得有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多数大学竟没有办学章程。这不仅是世界高等教育界的一片奇葩,也是中国高校千校一面的重要渊源。

我们常说,社会管理需要周密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大学管理其实也是这样。统领性的大学章程不确立,大学就存在制度上的先天不足,就欠缺明晰的价值追求和令人肃然的精神骨架。

最近中国人民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6所高校率先公布各自的章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些章程明确了大学的制度,对党委、校长、教师、学生的责权做出了详细规定(新华社6月13日电)。这是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中国的大学将逐渐完备法定要件,向着现代化的大学推进。

大学应该有自己的章程,这是《高等教育法》的规定,从严格意义上讲,没有章程或者章程不规范的大学就不是合法的大学。世界高等教育界的一个普遍共识是,没有大学章程就没有大学自主权,大学的学术自由、办学自主、精神独立、风骨挺然就缺乏相应的制度支撑。此次6所高校公布的章程表述虽各有不同,但都体现着上述共同的精神追求。

以华中师范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为例,它规定了校长的权力范围,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义务,规定了学校理事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机构的权责,明确“学校实行教授治学,保障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促进学术发展”等等,这是一所现代化大学应有的遵循,它的统一和明确,正是大学软件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开端。

大学确立自己的章程,这是第一步。但是有了章程并不意味着大学就能涤清浑浊之气,更重要的还是按章办事,实现行政和学术的分权、教学和管理的规范、后勤与基建的透明等等,还要充分尊重教授和学生的意见,让大学变得更有学术味、更有个性、更有风骨、更加民主。

一所理想的大学,她可以有“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的清高,可以有“愚智兼纳,洪纤靡遗”的包容胸怀,可以有“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谔谔”的问道之志,可以有“学得文武艺,经世而济民”的现实追求……但就是不能有与社会污腐之气接轨的堕落,不能有视大学为名利场的障目之心。

大学就是大学,是独立于世的精神高地,是明灯是灯塔。应该像耶鲁、哈佛、剑桥、牛津等世界级名校那样,严格按照章程办事,不赶时髦,不好大喜功,不趋炎附势,不丧失风骨,高雅而平和、谨慎而从容,决策必然深思熟虑,行动必然审慎稳健,总之大学要有一个大学的样子。

作者:李思辉,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