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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2021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1-09-09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41号)(见附件1)有关精神,现将相关选拔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及推荐指标

2021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设置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两类(具体条件参见附件1)。根据人社厅的指标分配规定,我校的推荐指标为:专业技术人才类别1个。

二、选拔范围

(一)坚持突出业绩、面向一线、拼搏奉献原则,从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一线工作的在职人员中选拔。

(二)在企亊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人员,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

(三)已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参与省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前的离退休人员不参与选拔。今年入选省政府津贴人选,下一年度不得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

三、推荐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要求,各单位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人选,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推荐上报。

  四、申报材料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个人情况简介、主要业绩和贡献等内容,以学校名义撰写。

  2.《专家情况登记表》3份。按填表说明规范填报,双面打印胶装成册。

3.《2021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其中“专业水平情况”要求涵盖近5年来主要业绩贡献、专业领域创新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各栏目字数不超过150字。  

4.附件材料2份。包括申报对象高级职称证书、获奖成果证书、项目合同、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列明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不超过60页。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各部门确定推荐人选后,于2021年9月20日前先将综合报告、《专家情况登记表》和《2021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zzc514@126.com。

联系电话:0746-6381163 赵意成。

 

附件:

   1.开展2021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2.专家情况登记表

3.2021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21年9月9日

1.关于开展2021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41号)

2.专家情况登记表

3.2021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