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相关下载 > 科研文件

传媒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5-30    来源:     点击:


 

一、实验室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职责为:

1. 提前10分钟打开实训室。

2. 使用前,开机运行设备,确保正常工作。

3. 实训期间,随时排除可能出现的各种设备或系统故障。

4. 注意教室的安全用电,防火、防盗。

5. 保持教室卫生、整洁。

二、教师在使用实验室时的职责为:

1. 提前到教室,检查设备和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2. 组织学生有序地进入教室就座,并教育和督促学生保持教室整洁。

3.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故障,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故障排除,不能随意强行处理。

4 在开关系统时需按一定的操作步骤进行。

5. 制止学生的各种不良行为,特别是防止学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操作设备和系统。

6. 使用结束必须填写机房登记本

7. 每天最后使用实验室老师须先关闭主机,后关掉电闸门窗。

三、学生在实验室内学习时,必须做到:

1. 学生应精心爱护室内的所有教学设,在教师指导下正确使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有关教师报告,不得强行处理。

2. 不得更改实验室的系统设置禁止私自安装其他软件。

3. 不得在实验室内闲谈、大声喧哗,随意出入走动。

4. 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不得将零食、饮料等带入教室,严禁乱丢垃圾,严禁在桌子、墙上或设备上乱涂乱画。

5. 每堂课结束,学生应填写好机房登记本把用过的废纸等杂物放入垃圾桶内。

6. 偷窃行为因故意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一律按《湖南科技学院实验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友情链接 / Links

传媒学院<br>微信公众号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  电话:0746-6382919  传真:0746-6382919  版权所有:湖南科技学院传媒学院  湘IPC0746888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