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档案工作任务。

2.负责制定并实施学校档案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与规章制度。依法依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各职能部门产生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

3.配备先进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做好档案的“十防”工作,确保馆藏档案实体与信息的绝对安全。对珍贵、破损、褪变档案进行抢救和保护性修复。

4.积极推进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建设数字档案馆。加强对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构建面向未来的数字记忆库。

5.征集与学校历史、知名学者、重大事件校园文化相关的特色档案、口述史料和实物档案,不断丰富和优化馆藏资源结构,打造具有本校特色的档案资源宝库。

6.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展规划、重大决策、改革举措、校庆活动和巡视工作等,为学校领导、职能部门提供高效、精准的档案信息查询、借阅和专题咨询服务,发挥档案的凭证和参考作用。

7.深度挖掘馆藏资源,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编写各类重要文件《汇编》《大事记》《组织沿革》《专题史料汇编》等,系统梳理学校发展脉络,为把握规律、科学决策提供深层次、系统化的历史借鉴和信息支撑。

8.为学校的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等各项内部管理工作提供原始的档案凭证,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和正常管理秩序。

9.选拔培育校史讲解志愿者组织学生参观校史馆积极开展校史校庆教育,培育学生知校、爱校、荣校情怀

10.挖掘和宣传校史中的先贤事迹、校友风采和光荣传统,弘扬学校的大学精神和核心价值观,增强师生、校友的文化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凝聚爱校荣校力量。

11.负责学校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参加上级组织的档案理论与业务培训活动。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