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校务公开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分工会(部门):
按照省教育工会、省教育厅和省委教育工委联合制定下发的《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科技学院关于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的实施细则>》,促进我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校工会将对我校校务公开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标准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标准,请参照附件1和附件2。
二、检查的具体程序
本次校务公开检查,包括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自查和自评(4.10—4.25)。各分工会按照检查评分表的要求,对本部门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和自评。发现本部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不足,要及时纠正,并写出自评报告。
2.学校评估(4.26—5.5)。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授权校务公开办公室组织本次校务公开工作检查。校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由工会、纪委、教职工代表参加的检查小组,并按校务公开工作评估标准对各部门的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定,并写出评价反馈意见。
3.总结与表彰(5月底)。此次检查结果,是各部门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校务公开工作检查不合格单位(分值低于60分或教职工满意度低于80%),该部门和负责人不得评优。学校将评选4个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授予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和锦旗,并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三、检查的方式
⑴听取分工会主席或部门负责人汇报。
⑵查看各分工会校务公开书面文档资料。
⑶抽查公开事项是否全面、及时,形式是否得当。
⑷组织教职工问卷调查。
⑸按照评估标准逐项给定分值。汇总后得出总分。
四、具体要求
各分工会、部门要对校务公开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分工会主席要亲自挂帅,并安排专人负责校务公开事项。要按照《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目录》确定公开项目、形式并汇总;要按照一事一表的要求填写“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要写出2009年度本分工会(部门)的自评报告;对本分工会(部门)校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公开事项的文档资料(含书面的与电子的)应该送交学校校务公开办公室存档。
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办公室
201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