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部门):
依据省教育工会、省教育厅和省委教育工委联合制定下发的《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推行校务公开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科技学院关于》,增进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构建和谐校园、创新校园,校工会拟组织2011年校务公开工作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标准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标准,请参照《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目录》和《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工作评价标准》(试用)。
二、校务公开工作检查专家推荐
以分工会为单位,每一分工会推荐1名校务公开工作检查专家。要求:思想素质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重视和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公平公正地、实事求是地对被检查单位的校务公开水平进行评价。请于5月1日前将专家推荐表报校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工会)。
三、检查的具体程序
本次校务公开检查,包括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自查和自评(5.3—5.18)。各分工会按照检查评分表的要求,对本部门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和自评。发现本部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不足,要及时纠正,并写出自评报告。
2.学校评估(5.19—5.28)。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授权校务公开办公室组织本次校务公开工作检查。校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由工会、纪委、教职工代表参加的检查小组,并按校务公开工作评估标准对各部门的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定,并写出评价反馈意见。
3.总结与表彰(6月底)。此次检查结果,是各部门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校务公开工作检查不合格单位(分值低于60分或教职工满意度低于80%),该部门和负责人不得评优。学校将评选4个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授予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四、检查的方式
⑴听取分工会主席或部门负责人汇报。
⑵查看各分工会校务公开书面文档资料。
⑶抽查公开事项是否全面、及时,形式是否得当。
⑷组织教职工问卷调查。
⑸按照评估标准逐项给定分值。汇总后得出总分。
五、具体要求
各分工会、部门要对校务公开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分工会主席要亲自挂帅,并安排专人负责校务公开事项。具体要求有:
⑴按照《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目录》规定的范围和内容,整理、汇总本系部校务公开原始材料;
⑵按照一事一表的要求填写“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并按时间顺序填写校务公开汇总表。
⑶写出2011年度本分工会(部门)的自评报告或总结;
⑷对本分工会(部门)校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⑸公开事项的文档资料(含书面的与电子的)应该送交学校校务公开办公室存档。
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
附件:1、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工作评价标准 2、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
3、校务公开问卷调查表 4、校务公开检查专家申报表 5、校务公开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