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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2011年“教书育人好教师”的通知


各系部分工会:

为构建展示“教书育人好教师”风采和业绩的平台,树立“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标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教学改革和创新的热情,将学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创新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理念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我校教学质量和水平,构建和谐校园,特组织2011年“教书育人好教师”评选活动。

一、活动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教书育人好教师”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其成员构成为:

主任:唐艳明  陈仲庚 

副主任: 李常健  潘剑锋  卢桂珍 裴春秀

委员:张俭民 李国家 黄湘 杨在喜 杨增和  周永卫  张尚信 郑际根 屈长青 杜平  邹林波  唐如前  石循忠  赵雨云 张建利  李其顺  陈泽顺  廖雅琴  张恒俊  

“教书育人好教师”评审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组织评选,解决方案外事项和突发事件,受理投诉。

 “教书育人好教师”评审工作委员会挂靠工会,设立下列机构:

⑴“教书育人好教师”评选办公室

负责人:黄湘 另配工作人员1名

主要职责是:下发本次评选活动的通知和方案;召集会议;记录评选活动进程;处理、发放与保存与该项评选相关的文档资料;上传下达;受理投诉;资料上网和回复咨询。

⑵“教书育人好教师”评选执行委员会

负责人:裴春秀 评选小组和专家组名单另列

主要职责:拟定评选方案和标准,并征求意见逐步完善;协调监察委员会、宣传委员会、评选办公室以及各部门负责人之间的评选工作关系;代表学校评选委员会布置评选具体工作事项;督促各委员会和各部门负责人按时按量完成评选工作。

⑶“教书育人好教师”评选监察委员会

负责人:唐晓群 另配工作人员2名

主要职责:候选人资格审查;候选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依法监督评选过程;接受投诉并回复;参与审定当选人。

⑷“教书育人好教师”评选宣传委员会

负责人:潘剑锋 另配工作人员1名、学生通讯员若干

主要职责:本次评选的资料搜集和宣传工作。包括:充分利用校报、网络、板报等形式对本次评选活动的前期宣传、进程报导、对候选人和当选人的事迹宣传,设计宣传网页,更新宣传内容,印制当选人优秀事迹汇编等。

2.各系部分工会评选小组

负责人:分工会主席、系部负责人

主要职责:本系分工会的宣传发动;按照评选标准组织公平合理地推荐候选人;审查候选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按时上报规定的申报材料;配合评选活动组织系部教师投票;了解和上传本系教职员工对本次评选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二、 “教书育人好教师”参评对象:全校所有在本校工作三年以上的在职专任教师。

三、 “教书育人好教师”参评条件:

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师德高尚,在本校任教至少3年(外出进修必须经过学校批准且不超过1年)。

2. 教学工作量饱满,最近三个年度每年都完成了教学工作量。

3. 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近三年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估成绩在所在系部排名均在前30%以内(以教务处提供的信息为准)。

4. 在教学改革、学科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特色专业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获得了至少一项教学方面的校级及以上立项或奖励或指导学生参加教学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5. 近三年内无违法和重大违纪行为,年终考评在“称职”以上(含称职)。

四、 评选数量

本次“教书育人好教师”评选数量为专任教师的4%,以系部为单位,四舍五入,具体名额另列。鼓励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参加评选。同等条件下,中青年教师享有优先权。

五、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选程序;中青年教师优先。

六、 评选时间与程序

1. 评选时间安排:

宣传发动:201141日至15

候选人推荐:2011 430日以前将下列资料的书面文档及电子稿上报“最满意满意教师”评选工作委员会:

湖南科技学院“教书育人好教师”参评表;

②候选人优秀事迹(1500字以内)和简介(300字以内)各一份;

③候选人优秀事迹佐证材料

④候选人数码照片1张。

候选人优秀事迹展示:2011430日至515

组织系部教师投票:2011515日至25

⑸组织专家组评选:2011年5月20日至30日

结果审查与公示:2011620

颁奖与发放证书:2011910

⑻当选人优秀事迹汇编:2011年10月

2、评选程序:

⑴推荐候选人各系部按照13的比例民主推荐“教书育人好教师”候选人,将名单和参评资料报“教书育人好教师”评审工作委员会。要求:

①召开系部全体教职工会议,公开推选参评候选人。

②各候选人按照评比细则标准,整理好优秀事迹文字材料及佐证材料;填写“教书育人好教师”参评表。

③各系部要认真审核候选人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经分工会主席签字、系部盖章上报。

④不得弄虚作假,暗厢操作;也不得送人情,拉票。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和违法违纪行为,取消该候选人申报资格。

⑤4月30日前,请各系部将候选人的参评材料纸本文档和电子文档报“教书育人好教师”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候选人资格审核。“教书育人好教师”评选监察委员会将对候选人资格及申报材料、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及申报材料,在校园网上公示半个月。若无异义,则成为正式候选人参加“教书育人好教师”的评选。

⑶候选人优秀事迹展示。“教书育人好教师”评选宣传委员会组织收集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在校园网、校报等媒介上进行宣传。

⑷评选组织。

①专家组评选。由“教书育人好教师”评选执行委员会聘请专家组,查阅分析候选人上报材料以及平时表现,按照评选标准为候选人打分,按照平均得分高低排出名次并交评选监督委员会封存。

专家组成员另定。

②教职工投票选举。各系部分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为本系部候选人投票,按各人得票数排列出名次并交评选监督委员会封存。

③统计、计算候选人得分。评选执行委员会综合专家组评选和服务对象投票得分情况,确定“教书育人好教师”初选人。报评选监察委员会审查和公示。

⑸确定当选人。教书育人好教师初选人经公示一个星期后无异议,则由学院工会授予“教书育人好教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监督。

“教书育人好教师”的评选,接受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全程监督。任何人可以在评选的任何环节,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教书育人好教师”监察委员会举报违纪违法行为。

纪委电话:6381404

唐晓群:6382688 13907463476

蒋贵开:6381404 13257462968

 

湖南科技学院工会

201141

| 发布时间:2011-04-02     来源:湖南科技学院公会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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