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千印发《永州市工会第十三期职工互助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永州经开区总工会,金涧、回龙扜管理区工会联合会,市直各单位工会,中夹、省驻永单位工会:
经市总工会研究同意,现将《永州市工会第十三期职工互助保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州市工会第十三期职工互助保
障实施办法
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指导意见》(湘工发[2013] 29号)、《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三期职工互助保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市总工会统筹市县两级工会组织开展互助活动,市级职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级中心)、县级职工帮扶中心(以下简称县级中心)负责抓好任务落实。
第二条 市级中心负责全市范围内互助活动的政策咨询、互助金收缴、补助金审核与发放、数据统计分析、资料归档等工作;县级中心负责本辖区内互助活动的政策咨询、互助金收缴、补助金初审、数据整理上报等工作(县市区所辖管的基层单位参加和报账资料由县市区总工会负责归档保存)。
第三条 第十三期职工互助保障活动项目: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职工意外伤害补助项目、职工家庭成员住院补助项目。
第四条 第十三期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参加对象:
l.在职职工。我市行政辖区内巳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含园区非公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中参加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加入工会组织的在职职工(含加入工会组织的合同工、劳务派遣及其他用工形式)。
2建档困难职工。已参加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及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以下简称“建档困难职工”)。
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依托其现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参加,如在工作或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因区)、村 (社区)工会或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联合工会等加入工会组织的,也可依托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工会或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联合工会等参加,会员须具备事实劳动关系。
职工退休年龄的界定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以2025年12月31日为时间点。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巳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作为参加对象。
第五条 本互助活动采取团体会员制,单位职工人数在15人以上的,参加人数应达到符合参加条件人数的80%以上;单位职工人数在15人及以下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当全部参加。
第六条 本互助活动保障期为一年,从2026年1月1日0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时止。
第七条 互助金来源:工会经费资助;政府(行政)经费支持;职工个人缴纳;社会各界捐赠、赞助;利息收入等。
已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及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以单独的群体,按管辖区域分别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市总工会集中统一组织参加,所需经费分别由县市区总工会、市总工会统筹负责缴纳。
新业态劳动者、园区非公企业职工,采取“鼓励县市区总工会补助20元/人、所在企业或职工个人缴纳10元/人、市职工互助互济协会统筹负担70元/人"的办法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第八条 互助金实行市级统筹。市级中心设立专户集中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统一管理。互助金缴纳后,不予退还。本年度保障期内,互助保障关系不随劳动关系转移、接续,参加人调离原参加单位的或巳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劳务)关系的,在保障期内可通过原参加单位申请办理补助。
第九条 互助金统一存入永州市职工互助互济协会专户,下设职工住院医疗互助、职工特殊疾病保障两个专门科目和职工意外伤害补助项目、职工家庭成员住院补助项目,实行单独核算。在一个互助期内,若有互助金、特殊疾病保障金、补助金结余,其结余资金按《湖南省工会职工医疗互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转存为风险储备金。由永州市总工会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接受永州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审计,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加强活动统筹和宣传发动,确保本地区职工互助保障参加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各参加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互助保障的宣传动员、政策咨询、互助金收缴、申请对象资格审核、相关资料整理提交等工作。禁止个人挂靠参加、在不同地区重复参加互助保障,一经发现,互助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互助保障待遇。
第十一条 参加单位统一使用“湖南省职工医疗互助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 //zghz.hnszgh.org.en,以下简称 “医疗互助系统”)进行申报。2025年巳参加互助保障的单位使用经办人手机号码或单位名称和密码登录,新参加单位自行在系统中申请注册,待代办处审核通过后使用。
参加人需查询参加记录和补助金申报情况,可登录医疗互助系统中的“个人
信息查询“子系统进行查询或者“永州工会“微信公众号查询。
第二章 参加申请及时限
第十二条 互助金缴费标准及时间
1. 本期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缴费标准:90元/人;
2. 本期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缴费标准:10元/人;参加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的职工须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每人限缴一份;
3. 职工意外伤害补助项目不另缴费;
4. 职工家庭成员住院补助项目不另缴费。
互助金收缴工作自2025年12月22日开始,至2026年2月12日结束。参加单位应于2026年2月12日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本期互助活动不设免贵期。
第十三条 参加单位统一组织收缴互助金,按属地管理原则办理参加手续。各单位在缴纳互助金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办理,并备注单位名称及参加项目。
县级参加单位将互助金存入所属县市区总工会指定账户,联系电话和指定账户参看附件1(县级总工会汇总好后统一汇入市总工会指定账户);市级参加单位将互助金存入市总工会指定账户。
各参加单位在完成缴费后,可通过系统申请发票,申报通道将于2026年1月开启。
第十四条 参加互助保障所需纸质材料
1.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应按以下顺序提供:
(1)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缴费申请单》(登录医疗互助系统进行填录,提交打印后加盖工会公章);
(2) 《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承诺书》(附件2) ;
(3) 合同工、劳务派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其他用工形式的参加人,须提供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复印件一份到所属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参加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应提供:
《职工特殊疾病保障缴费申请单》(登录医疗互助系统进行填录,提交打印后加盖工会公章);
第三章 补助办法及标准
第十五条 互助保障补助办法及标准
1.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
(1)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永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含单病种包干住院、放化疗住院),发生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对剩下的自负部分(即:部分政策自负、医保统筹段自负、医保给予的二次补助等,但不含“完全政策自负或全自费”和“应付起付标准”)。采取分段计算法,计算补助金。
在永州市境内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的;按以下比例核算累加互助活动补助金:
1.5000元以下部分补助50%;
2. 5001元-10000元的部分补助55%;
3. 10001元-20000元的部分补助60%;
4. 20001元-30000元的部分补助65%;
5. 3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助70%。
经医保部门同意转外就医的分别对应以上各档比例再下调5个百分点计算补助金。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发生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含放化疗住院),按一、二级医院补助 10%,三级医院补助12%的标准执行。单病种包干住院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在包于病种收费标准内,按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为基数,参照上述住院补助计算比例执行。
在一个互助活动责任期内,补助金的申请不受次数限制,参加人申请互助活动补助金按每次住院分别办理,补助金不足 100元的按100元补助(单次住院报账基数不足100元的除外),单次补助金额不超过“个人自付合计“金额的60%,在责任期内累计补助总额不得超过最高补助限额10万元。
参加人在参加本期互助项目前巳住院,本互助项目期间内出院的;或在本互助项目期间内住院,本互助期期满后才出院且没有参加下一期互助项目的,其互助项目补助金的计算办法:按互助有效期内的住院医疗自付部分费用计算补助金,发生在互助有效期外的住院医疗自付部分费用,将不予补助。如无法区分互助有效期内的住院医疗自付部分费用,则桉住院自付部分费用的总额分段计算出互助项目补助金,除以住院的总天数后,再乘以互助有效期内住院天数,得出补助金额。计算住院天数:住院当天记入住院天数中,出院当天不记入住院天数中。
参加人在本期互助活动保障期内住院,本互助期期满后才出院且巳参加下一期互助项目的,其互助项目补助金的计算方法:分别桉本期及下一期互助项目实施办法的给付标准计算互助项目补助金。
2. 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分为男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
(1) 男职工特殊疾病保障病种为确诊的原发性癌症,包括乳腺癌、阴茎癌、睾丸癌、附睾恶性肿瘤、输精管癌、前列腺癌六种,不包括原位癌;
(2) 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病种为确诊的原发性癌症,包括乳腺癌、子官内膜癌、子官颈癌、卵巢癌、输卯管癌、阴道癌六种,不包括原位癌。
本期互助活动保障期内,参加人初次确诊为以上原发性癌症之一的,一次性补助10000元,则针对该原发性癌症的保障责任终止,但不影响其他原发性癌症的保障责任。
3.职工意外伤害补助项目:职工意外伤害补助项目分为意外身故和外伤住院。本期互助活动保障期内,参加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给付身故补助金10000元;因遭受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医保报销后剩余的医疗费用在100元以上的按 80%给予赔付,最高限额2000元。
意外伤害是指因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按照保险业的常见定义,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4. 职工家庭成员住院补助项目:
(1) 补助对象。本期互助活动保障期内,参加人未加入职工医疗互助的配偶和18周岁以下(即200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未成年子女、丧失主要劳动能力的未婚成年子女(未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2) 补助办法。在本期互助活动保障期内,职工本人未申请住院补助,配偶或子女因患重大疾病、罕见病、意外伤害等住院治疗,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后住院个人负担费用仍达2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金3000元。配偶、子女同时满足条件的,按人次每人给予补助金3000元;
(3) 统计时间段。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第四章 补助申请及时限
第十六条 补助金申请方式
补助金申请工作有电脑端和微信端两种申报方式。
1. 电脑端申报由参加单位工会统一申请。参加单位工会在医疗互助系统中填写《职工住院医疗补助金申请单》,并上传住院结算单、银行账号图片,保存发送,即为完成申报;
2. 微信端申报为参加人个人申报,职工可关注“永州工
会“微信公众号,在“服务”子栏目“医疗互助”中申请住院补助,最后点击“提交流程”,即为完成申报。
第十七条 补助金申请资料要求
1.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无需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2. 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参加人患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病种之一的,由参加单位工会负责向市或县级中心申请办理。办理时应桉以下顺序提供纸质资料:
(1) 《职工特殊疾病保障补助金申请单》(在医疗互助系统中填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 二级以上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的首次住院病案首页,首次确诊病理体视学检查与图像分析诊断报告,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书、住院发票、住院结算单等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县级中心或市直单位工会初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交由市级中心查验后退还;
(3) 参加人本人的身份证和银行账号复印件,特殊情况补助金只能存入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银行账户的,需要提供巳身故职工所在单位开具的关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 本互助项目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3. 职工意外伤害补助项目:
(1) 《职工住院医疗补助金申请单》(在医疗互助系统中填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 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住院发票、住院结算单、医院诊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意外身故的还需提交公安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县级中心或市直单位工会初核并加盖公章,原件交由市级中心查验后退还;
(3) 参加人本人的身份证和银行账号复印件,特殊情况补助金只能存入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银行账户的,需要提供己身故职工所在单位开具的关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 本互助项目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4.职工家庭成员住院补助项目:
(1) 《职工家庭成员住院补助项目申请单》(在医疗互助系统中填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 职工家庭成员住院结算单、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县级中心或市直单位工会初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交由市级中心查验后退还;
(3) 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户口簿等);
(4) 本互助项目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 补助金申请时限
1.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职工意外伤害补助项目需在职工出院结算之日起90天内申请办理。特殊原因未及时办理的,应提前向市职工服务中心申请备案,且由所在单位工会写出逾期说明,并在本互助活动保障期内办理完毕,超出互助保障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账;
2. 职工家庭成员住院补助项目在2027年2月1日至2027年3月20日期间申请办理。
2026年职工互助保障活动补助金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逾期未办理者,其互助权利终止。
第五章 责任免除及处罚
第十九条 在互助活动有效期内,参加人中途退出基本医疗保险,或当基本医疗保险对参加单位或参加人的责任终止时,本互助活动责任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助:
1. 依据永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提供的参保信息,参加人拖欠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在互助期限内仍未补缴的;
2. 工伤、生育、职业病、整形美容等的医疗费用;
3. 因违法犯罪、自杀、自伤、打架斗殴、吸毒、酗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4. 参加人在湖南省辖区以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
5. 参加人参加单位与医保结算单位不一致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
6. 参加人姓名、身份证等基本信息虚假的;
7. 参加单位或参加人有隐瞒病史、伪造或篡改病史及其它各种欺骗、作弊行为的;
8. 冒用他人姓名和资料申请补助的。
第二十一条 参加单位或者参加人采取欺诈手段冒领、超领补助金的,中心有权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医疗机构、参加单位和参加人有权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参加单位工会在接到参加人提出的医疗补助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应及时录入医疗互助系统并将符合条件的上报市或县级中心。市级中心审批办理终结实行一周一报。遇有特殊情况,办理期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 市总工会负责聘请具有鉴定资质的服务机构对在职职工所患特殊疾病、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补助金为 10000元以上,市总工会认为有必要核查的疾病进行认定,并对参加人医疗情况进行实地勘察核实。聘请勘察费用从市总工会工会经费或省总拨付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四条 互助活动期满互助责任即告终止。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永州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缴费指定账户一览表
2.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承诺书
附件1
2026年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缴费指定账户一览表
单位归属 | 户名 | 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及网点 | 联系人及电话 |
零陵区 | 永州市零陵区总工会 | 1910020409026405968 | 工行永州分行零陵支行 | 严吉田15869999777 |
冷水滩区 | 永州市冷水滩区总工会 | 84013850000000508000 | 永州农村商业银行梅湾支行 | 欧阳文18075812888 |
东安县 | 东安县总工会 | 810000293974688888 | 长沙银行东安支行 | 李满英07464233327 |
祁阳市 | 祁阳市总工会 | 1910020509026404878 | 中国工商银行祁阳城关支行 | 李竹林13574642480 |
双牌县 | 双牌县总工会 | 82014300003331685 | 湖南农村商业银行双牌支行 | 张建妏19873682606 |
道 县 | 道县总工会 | 82014000000011063 | 湖南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 杨贵钧15226389917 |
江永县 | 江永县总工会 | 1910021029200048814 | 中国工商银行江永县支行 | 冯 艳13787622986 |
江华县 | 江华瑶族自治县总工会 | 810000107147000001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行 | 赵雨欣15200912144 |
宁远县 | 宁远县总工会 | 810000198181000002 | 长沙银行宁远支行 | 黄浩东17674631102 |
新田县 | 新田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 1910021209200073081 | 中国工商银行新田县支行 | 黄 云17374679789 |
蓝山县 | 蓝山县总工会 | 1910021109026412903 | 中国工商银行蓝山支行 | 雷小慧13249704990 |
经开区 |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 1910213609100029651 | 中国工商银行永州张家铺支行 | 彭艳芳15897465870 |
市本级 |
永州市职工互助互济协会 |
810000099809000001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行 | 市总互助办8369226 8360527 市总财务部8360531 |
附件2
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承诺书
总工会:
为维护我单位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职工利益,我们严格按照《永州市工会第十三期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实施办法》要求,组织职工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对所有提交互助系统的人员信息等资料进行了审核,未出现职工挂靠、在其他地区重复参加互助保障活动、在湖南省辖区以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弄虚作假等问题,如因参加人不符合职工互助保障参加条件而造成不能享受补助待遇的,由我单位承担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工会(公章)
年 月 日
(一审:陈婉云;二审:林涛;三审:谢一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