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务公开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分工会(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工会联合制定下发的《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推行校务公开的意见》以及《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考评细则(试行)》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湖南科技学院关于< 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增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全面推动职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收支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公开,全面促进依法治校和党风廉政建设,学校校务公开办公室拟组织2018年度校务公开工作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单位
1.机关处室与直属单位(30个)
党政办公室(档案馆)、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纪委(监察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科技处(服务地方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教学质量管理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综治办)、审计处、基建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离退休工作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校友总会办公室(校友办)、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信息与网络中心(信息化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后勤服务总公司(后勤处)、采购中心(招投标中心)、学报编辑部(国学院)。
2.教学学院(13个)
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传媒学院、理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二、检查内容及标准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参照《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目录》(2018年)执行,检查的重点为: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以及师生普遍关注的事项;检查标准参照《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工作评价标准》。
三、检查时间及安排
本次校务公开检查,包括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自查自评阶段(5.23—6.9)。各分工会按照校务公开工作评价标准,对本部门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和自评。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纠正本部门校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写出自评报告。
2.学校检查评估阶段(6.10—6.23)。校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由工会、监察及分工会代表参加的检查小组,依据校务公开工作评价标准对各部门的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定,并写出评价意见。
3.总结评比阶段(6.24—6.28)。对评估组的检查和问卷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其结果将作为部门年度检查考评的重要依据,并评选出若干个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学校授予“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检查方式及过程
1.听取分工会主席或部门负责人汇报;
2.查看各相关文档资料,看公开事项是否全面、及时,形式是否得当;
3.组织相关教职工问卷调查;
4.按照评估标准逐项给定分值,汇总后得出总分。
五、几项具体要求
各分工会、部门对校务公开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分工会主席和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校务公开检查事项。具体要求有:
1.按照《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目录》(2018年)规定的范围和内容,整理、汇总本分工会(单位)校务公开原始材料(以年度为限,仅限于在2018年公开的事项,以时间顺序整理汇总,并保存好电子材料)。
2.按照一事一表的要求填写“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并按时间顺序填写校务公开汇总表。
3.写出2018年度本分工会(部门)的自评报告或总结。
4.公开事项的所有文档资料(含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由各单位校务公开办公室装订并妥善保存备查。
5.学校检查组收集被检查单位校务公开资料包括:
①分工会(部门)的校务公开总结或自评报告;
②分工会(部门)的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
③分工会(部门)的校务公开项目汇总表。
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附件:
1.湖南科技学院2018年度校务公开目录;
2.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工作评价标准;
3.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
4.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项目汇总表;
5.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问卷调查表
附件1
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目录
(2018年度)
一、公共目录
序号 |
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
公开范围 |
公开时间 |
1 |
部门设置及职责范围。院、系,处、科、室及人员岗位职责。 |
上墙或上网 |
师生 |
制定后10个工作日内 |
2 |
部门的办事程序、时限、责任人和投诉渠道、办法。 |
上墙或上网 |
师生 |
制定前后 |
3 |
部门各项经费的来源、使用和结余情况。 |
会议、文件 |
单位职工 |
每年定期 |
4 |
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
会议 |
单位职工 |
每年定期 |
5 |
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评奖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
文件、会议、公示栏或上网 |
师生 |
实施前后 |
6 |
校内津贴分配、职称评审办法。 |
二级教代会 |
单位职工 |
实施前后 |
7 |
其它按规定应公开的项目。 |
|
|
实施前后 |
二、相关单位目录
(一)党政办(档案馆)
1. 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总结;2. 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各项制度、决议和决定;3. 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改革实施方案、重大对外合作项目等;4.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5.办公室各类服务事项流程与制度(含公文签阅、文件发放、公章管理、办公接待等);6.综合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程与制度。7.档案馆工作经费开支情况;8.档案馆档案管理规章制度;9.档案馆工作计划与总结;10.档案馆办公与管理办法。
(二)党委组织部(党校)
1.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工作程序及结果;2.干部年度评优工作的程序、过程和结果;3.党费收缴标准,使用和管理情况;4.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5.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名额分配、评选办法;6.干部培训、进修、挂职锻炼的条件及选拔;7.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情况、办法和结果;8.省级优秀干部的选拔条件、程序和上报推荐名单;9.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及执行情况;10.省委组织部选调生的选拔条件、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11.学生党员发展条件、程序与名单;12.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结果;13.扶贫工作情况。
(三)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
1.机关工作经费及专项经费开支情况;2.意识形态工作情况;3. 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4.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对学校的重要报导情况。
(四)纪委(监察处)
1.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2. 违法违纪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3. 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4.纪委、监察工作纪律;5.群众举报、投诉的途径和方法;6.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情况。
(五)教务处
1.教学检查(含学期教学质量检查、教学督导)流程与结果;2.学生信息员信息统计及反馈;3.学科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的立项、推荐与年度检查的流程与结果;4.教改课题立项、推荐、中期检查、结题审查的流程与结果;5.各类教学改革、教学竞赛方案及实施;6.与教学相关的各类评奖(含教学能手、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材等)方案、程序与结果;7.各类教学经费安排计划与实施情况;9.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10.招生工作情况;11.全国性考试、测试项目报名费、培训费标准;12.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选修情况与结果;13.在校生的转学、转专业、休学、退学办理流程、时间及责任人;14.学籍、学位管理办法;15.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管理办法及办理程序;15.教材的采购、保管、领用和经费核算情况;
(六)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1.学生奖、贷、助学金的相应政策、发放办法及奖惩;2.学生奖、贷、助学金获得者名单;3.学生评优工作(包括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4.各项业务经费开支情况;5.两免一补、特困生救助情况;6.违章违纪学生处分情况; 7.征兵工作方案及征兵情况;8.从优秀大学生选拔军训教官的实施方案及选拔情况;9.新生军训评先评优。
(七)科技处(服务地方办公室)
1.院级科研课题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组织;2.省级及以上课题申报、立项情况;3.学校科研先进个人等评优评先组织与结果;4.推荐省级、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优秀骨干教师、学术新人等的方案、实施程序与结果;5.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6.院级科研课题管理制度、流程;7.科研纵、横向项目管理及科技开发情况。
(八)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1. 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改革实施方案、重大对外合作项目等;2.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3.目标管理工作情况;4.学科建设工作情况。
(九)教学质量监督处
1.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2.教学评估工作情况;3.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十)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1.人才招聘计划、招聘程序和录用人员;2.人才引进、聘用的政策及实施结果;3.职称评定情况;4.教职工学年考核组织与结果;5.各项评优推荐的条件与程序;6.对教职工违纪违章惩处的规定及实施;7.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程序与结果;8.教职工年终酬金分配方案及结果;9.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10.师资培养计划;11.工资与人事制度改革;12.教职工出国访问、进修等有关事项;13.教职工转岗分流的政策、方案和基本生活保障情况。
(十一)计划财务处
1.学校经费预决算及财务收支情况;2.教育收费、服务收费的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3.代收代办项目;4.接受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物的使用与管理;5.学生教材费缴扣费情况;6.各部门经费使用情况;7.教职工“四险一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情况;8.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9.学生教辅资料征订情况;10.教职工医疗费支出情况;11.报账的规则与流程。
(十二)资产管理处
1.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及管理制度;2.政府采购项目管理情况;3.大宗原材料、物品采购与招标;4.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5.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及实施;6.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十三)保卫处(综治办)
1.本部门业务、活动经费使用与管理情况;2. 学校重大事件(突发、意外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3.招聘高校护卫的方案与实施情况; 4.治安管理和综治维稳工作情况;5.先进个人评选与表彰;6.本部门工作人员分工及联系方式。
(十四)审计处
1.中层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及离任情况审计情况;2.教育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支出、使用管理审计情况;3.教职工“四险一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基金审计情况;4.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5.审计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6.专项审计情况。
(十五)基建处
1.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2.工程规划设计工作情况;3.工程管理工作情况;4.工作计划与总结;5.本部门办公与管理办法。
(十六)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2. 国际交流与合作政策与制度的制订与落实情况;3. 教师、学生出国交流情况;4.与国(境)外高校、企业和科研单位开展合作情况。
(十七)离退休工作处
1.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2.工作计划与总结;3.本部门办公与管理办法;4.离退休人员福利、困难补助等情况。
(十八)机关党委
1.机关党委工作经费开支情况;2.机关党委工作职责与管理办法;3.加强机关党支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制度办法;4. 加强机关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及发展党员制度办法。
(十九)工会
1.师德先进个人、“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芙蓉百岗先进个人、先进分工会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2.工会经费收支情况;3.教职工提案落实、反馈情况;4.困难补助金、互助基金的发放情况;5.大型活动的组织与结果;6.幼儿园办园督导情况。
(二十)团委
1.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2. 全校共青团工作的工作计划;3.为团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共青团的组织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及团干队伍建设等;4.学生社团管理情况;5.暑期三下乡活动开展情况;
(二十一)校友总会办公室(校友办)
1.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2.校友捐赠的管理与使用情况;3.工作计划与总结;4.本部门办公与管理办法。
(二十二)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1.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2.师范生师范职业能力培养情况;3.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发展规划情况;4.有关制度建设情况。
(二十三)实验实训中心
1.本部门业务经费开支管理情况;2.实验室建设计划及经费安排;3.实验实训管理规章制度;4.工作计划与总结;5.本部门办公与管理办法;6.实验室评估的流程与结果。
(二十四)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1.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3.就业创业工作情况;4.招生就业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十五)信息与网络中心(信息化办公室)
1.本部门业务经费(包干经费、网站网络维护费、低值易耗品采购)开支管理情况;2.合同经费(网络接入费等)开支管理情况;3.网络设备(公共多媒体教育、公共计算机房)使用情况;4.其他收费项目的收支情况;5.工作计划与总结;6.本部门办公与管理办法。
(二十六)继续教育学院
1.成人高考录取办法、录取分数线及结果;2.成人学历教育的收费项目及标准;3.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4.成人高考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5.成人学历教育的管理制度。
(二十七)图书馆
1.图书馆各项经费开支管理情况;2.分工会活动组织计划与工会经费开支情况;3.工作检查、结果与奖惩;4.采购项目的管理及实施;5.年度工作计划与实施情况;6.图书馆工作研究、科学研究鼓励措施;7.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及实施;8.业务竞赛项目及组织。
(二十八)后勤服务总公司(后勤处)
1.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2.教职工的住房分配及调整;3.行政家具采购、维修工程项目招标; 4.店面招租条件、程序与结果;5.临时人员招聘与录用;6.校医院收支情况;7.水电费收支情况;8.房管与维修制度落实情况;9.饮食服务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10.物业管理情况。
(二十九)采购中心(招投标中心)
1.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2.招投标工作流程与规范及落实情况;3.招投标管理情况及效果;4.工作计划与总结;5.本部门办公与管理办法。
(三十)学报编辑部(国学院)
1.机关工作经费开支情况;2.学报版面费的管理与使用情况;3.工作计划与总结;4.本部门办公与管理办法;5.国学院的公开项目参照“三十一、各教学学院”。
(三十一)各教学学院
1.经费开支与管理情况(教学经费、业务费的开支使用情况等);2.分工会活动组织计划与工会经费开支情况;3. 学生经费使用与管理情况;4. 有关创收经费的收支情况;5. 承包项目的管理及实施情况;6.酬金分配、职称评审方案及执行情况;7.年度工作计划与实施情况;8. 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教研、科研鼓励措施;9. 院教师外出进修管理制度及实施;10. 教师授课任务安排;11. 教学质量管理措施及实施。
附件2
湖南科技学院2018年度校务公开工作评价标准
分工会(部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计分办法 |
分值 |
备注 |
组织与制度建设(20分) |
组织 建设 (8分) |
明确部门负责人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负责人(4分) |
查分工依据和工作检查记录,没有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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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了校务公开具体工作人员,规定了其工作责任(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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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建设 (12分) |
有分工会(部门)的民主管理制度(3分) |
看制度原件,没有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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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教代会制度或教职工代表监督制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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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分工会(部门)重大事项公开制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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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分工会(部门)工作评议制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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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与程序(60分) |
公开内容(30分) |
依据“湖南科技学院2018年度校务公开目录”中规定的本部门应该公开的项目 |
查公开项目汇总表和公开项目书面、电子文档,缺一项扣1分,重点检查项缺一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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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10分) |
校务公开栏、校园网和本部门网页(2分) |
没有的不计分,有但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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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4分) |
查会议记录,每期至少4次,每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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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代表会议(2分) |
查会议记录,每期至少1次,否则不计分(无学生的单位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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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示、书面通知、信函或电话、网上交流、公开栏(1分) |
查存档资料,没有的不计分(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形式的记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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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箱、举报箱等(1分) |
查反馈意见资料,设置了意见箱,无信息反馈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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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程序 (10分) |
公开项目是否经过主管领导审批或集体讨论决定(2分) |
抽查公议记录和公开事项反馈表及汇总表,公开不及时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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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是否及时(通常要求事件发生一周内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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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年度校务公开工作报告(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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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时填写了公开事项反馈表上交(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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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档案(10分) |
校务公开项目是否存有书面文档(3分) |
查校务公开书面、电子文档,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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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项目是否存有电子文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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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档案是否分年度、分类别装订和保存(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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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效果(20分) |
基本评价(10分) |
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全面;公开时间及时;公开方式、方法恰当;无针对本部门校务公开的投诉。 |
统计分值为190-200分计10分,170-190分计8分,150-170分计6分;150分以下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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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满意度(10分) |
统计分析问卷调查结果 |
很满意和满意为100%的,计10分, 90-100%的,计8分,80-90%的,计6分;有不满意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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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检查单位校务公开工作的简要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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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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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签名):
检查日期:
附件3
湖南科技学院
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
公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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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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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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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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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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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经办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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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办公室收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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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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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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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月 日
说明:1.“校务公开办公室收表时间”是指本单位校务公开办公室,“核实人”为本单位办公室人员;2.凡是签字项,不能打印;3.“校务公开内容”只写公开内容的标题,不写具体内容。
附件4
湖南科技学院2018年度校务公开项目汇总表
分工会(部门):
汇总人(签名):
汇总时间:
填写注意事项:
1.编号由7位数组成。前两位为年份,中间两位为部门编号,后三位为项目编号。如2018年度教务处公开的第3项内容,编号为1805003。
部门编号:党政办(档案馆)01;组织部(党校)02;宣传统战部03;纪委监察04;教务处05;学工部(处)(武装部)06;科技处07;发展规划处08;教学质量监督处09;人事处10;计财处11;资产管理处12;保卫处13;审计处14;基建处15;国际交流处16;离退休工作处17;机关党委18;工会19;团委20;校友总会21;教师教育学院22;实验实训中心23;就业创业指导中心24;信息化办25;继续教育学院26;图书馆27;后勤服务总公司28;采购中心29;学报编辑部(国学院)30;经济与管理学院31;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32;马克思主义学院33;体育学院34;外国语学院35;传媒学院36;理学院37;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38;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39;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40;音乐与舞蹈学院41;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42;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43。
2.校务公开的内容只填写标题即可。
3.公开的范围应具体,如全校教职员工、本系教职员工、教职工代表、社会等等。
4.公开的形式可采用一种或多种,均应写明。如公告、电话通知、发文、教职工会议、黑板报、公告栏、校园网等等。
5.公开的时间,指公开项目公开的时间,如在网上发一份通知,则以挂上网的时间为公开的时间。
6.请注意与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的信息一致。
附件5
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问卷调查表
请在评价栏内A、B、C三项只选择一项打“√”,多打的为无效问卷。
编号 |
调查内容 |
评价 |
A |
B |
C |
1 |
本分工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重视校务公开工作 |
很重视 |
重视 |
不太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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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分工会(部门)是否有人具体负责校务公开工作 |
有 |
有时有 |
没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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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分工会(部门)的一些重大事项,特别是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是否考虑了教职工的意见 |
是 |
有时考虑 |
不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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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分工会(部门)校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
是 |
说不准 |
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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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分工会(部门)校务公开是否及时 |
是 |
说不准 |
不是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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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分工会(部门)校务公开的方式是否恰当 |
是 |
说不准 |
不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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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分工会(部门)教职工有无对校务公开的投诉 |
无 |
有意见 未表达 |
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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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人对本分工会(部门)校务公开工作的满意程度 |
很满意 |
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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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建议: |
注:
①前7项为基本评价,统计分值=A项占百分比×2+B项占百分比×1-C项占百分比×2,分值为190-200分计10分,170-190分计8分,150-170分计6分;150分以下计3分;
②第8项分值按满意度计分,即很满意和满意为100%的,计10分, 90-100%的,计8分,80-90%的,计6分;有不满意的酌情扣分。
③此表格由被检查单位根据本单位人数印制,检查时交检查组,检查组组织实施。
湖南科技学院校务公开检查结果汇总表
组别:
检查人员签名:
工作人员签名:
汇总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