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成员工作职责
一、 支部书记
1.认真执行院党委的工作指示和决议,带领本支部全体党员创造性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监督、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党支部其他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经常向上级党委反映情况,请示工作,交流意见,促进支部工作的开展。
二、纪检委员
1.协助党支部抓好党风党纪的建设,对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纪律教育,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协助党支部做好对本支部党员违纪案件的调查了解,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党总支汇报。
3.认真做好党内纪律监督,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向党支部和党总支汇报。
4.积极听取本支部党员、群众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及时向支部和总支纪检委员汇报。
5.认真贯彻执行校纪委和总支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经常了解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努力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思想水平,把支部纪检工作做好。
三、组织委员
1.全面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组织统计工作。支部组织状况包括:党小组的划分情况;各小组负责人情况;党员数量及构成;联络员分工情况等。
2.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管理。包括:分块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的管理;材料的借出、归还等。
3.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考评工作。提交党员发展计划,计划通过后,监督联络员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
4.组织好支部生活。负责定期进行“三会一课”制度,增强支部的战斗力。
5.做好党员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和党费的收缴工作。
四、宣传委员
1.了解党员、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结合新时期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上级党委的要求,提出并制定相应学习计划。
2.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决议,配合上级党委的工作重心,开展宣传工作。
3.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党的基础知识的学习。
4.根据党支部实际工作的需要,开展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