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后勤服务总公司“后勤服务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公司将开展 “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
每月组织一次评选,评选出“服务之星”一人。
三、评选范围
所有在岗三个月以上的在职员工,包括公司劳务派遣人员。
四、评选标准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地主动地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2.服务热情,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语言温馨,态度和蔼亲切耐心接待师生和对外客户,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工作积极勤奋;
3.月内无一例客户有效投诉发生,所负责的工作无明显失误。
五、评选流程
1. 中心推荐 各中心组织本中心的评选工作,对照评选标准,在本中心中产生候选人,填写好《后勤服务总公司“服务之星”参评表》,并于当月26日前将参评表及事迹材料报办公室,办公室进行资料汇总,提报公司行政办公会。
2. 评审 行政办公会对各中心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服务之星”人员。
3、公布名单 获奖人员将于次月在公司公布栏上进行公布,并在公司网站、简报上进行专题宣传。
七、奖励办法
当选“服务之星”、“管理之星”的员工,公司一次性给予200元奖励,评选结果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在年底评优选先中作为优先考虑。
附件: 《后勤服务总公司“服务之星”参评表》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16年4月18日
附件
后勤服务总公司“服务之星”参评表
推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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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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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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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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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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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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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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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人的优秀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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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推荐意见:
中心负责人 :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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