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食堂未严格执行校园一卡通结算举报奖励办法
为全面落实校园一卡通支付运行规定,助力学校食堂精细化管理,杜绝校内食堂经营者微信、支付宝等非一卡通结算行为,特制定本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师生积极举报。
一、举报方式
师生可以通过电话、微信、信件等方式,向学校举报校内食堂门面经营者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管理部门后勤服务中心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并进行处理。
举报电话:0746-6383368(8:00-12:00,14:00-17:00),18797700446
举报邮箱:3193176886@qq.com。
二、奖励标准
经查属实并符合奖励规定的,奖励200元/条。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不实施重复奖励;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经营者违反规定的行为,视为一次举报,奖金由举报第一署名人领取。
三、举报要求
1.举报人举报校内食堂经营者违反规定行为的,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联系电话等,学校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
2.举报人提供的举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便于查处,提供的照片、截图、视频等应能清楚的辨别出经营者的违反行为。
3.举报食堂经营者违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①匿名举报的;
②举报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冒名顶替的;
③举报事实不清或者举报对象不明的;
④举报的违法行为已被查处的;
⑤举报人属于学校后勤服务中心饮食服务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
后勤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