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申报湖南省高校第四批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在岗专职辅导员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2.截至2026年1月1日,具有5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应为湖南省“最美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年度影响力辅导员,含提名)以上荣誉获得者,或荣获湖南省历届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决赛(或湖南省高校辅导员综合育人能力提升示范观摩活动)个人奖项一等奖以上的辅导员。
4.同等条件下,获评2025年度湖南省高校第一批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的专职辅导员评审中予以优先考虑。
5.项目申报人未担任校级及以上辅导员工作室(含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主持人的,不得申报;已获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团队建设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支持对象未结项者和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荣誉的辅导员,不可再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数量
湖南省高校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我校限申报1个。省委厅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对获立项的湖南省高校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为湖南省高校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申报表(附件 1)、支撑材料的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周二)17:00。具体如下:
(一)纸质材料。申报表一式六份,A3纸双面印制,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袋子正面贴申报表封面),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并装订成册),报送至学工部思政科(行政楼103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郑锐15274623693。
(二)电子材料。申报表请提交word版,支撑材料请提交PDF版,项目申报材料以文件夹存放并打包成压缩包,压缩文件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2026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湖南科技学院+项目申请人”,发送至邮箱:1063282757@qq.com。
附件: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申报湖南省高校第四批辅导员综合发展工作室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