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坚持“先调剂、后报废”原则,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避免资源浪费,根据《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湖南科技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面向全校对一批拟申请报废的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和家具开展校内无偿调剂。调剂资产清单详见附件。调剂期满无人申领的,将按程序启动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一、调剂申请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调剂申请,自动进入报废流程。
二、调剂办理流程
各单位应认真查看报废资产清单,结合自身需求合理挑选。如有调剂意向,可通过本单位资产管理员,于公示期内与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唐老师联系,电话:0746-6388315,预约现场查验实物,确认设备状态,并填写《校内资产调剂(调拨)申请表》。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完成调剂调配及账目变更等后续手续。
三、调剂说明
本次调剂为校内无偿调拨,仅限学校二级教学、行政、教辅单位申请,不面向个人及校外单位;同一设备如有多家单位申请,按先申请、先查验、先受理的原则确定接收单位;资产一经调拨完成,后续一切使用安全、维修维护责任由调入单位承担。
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