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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校务公开教职工代表监督制度

发布日期:2016-05-10 浏览量:

    继续教育学院校务公开教职工代表

    监督制度

     

    一、为促进校务公开工作,应选出教职工代表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校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对校务公开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除监督检查外,对校务公开工作还可以采取下列形式进行监督:

    1、党内监督。对校务公开的有关事项列入党支部民主生活的内容,班子成员互相监督。

    2、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根据各自的职责进行监督。

    3、工会会员代表监督。工会会员代表可以对校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群众监督。公布领导班子联系电话,随时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本部门校务公开接受校工会和机关四工会的监督。

    四、以下工作必须由教职工代表参与和监督

    1、继续教育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实施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与结果。

    2、继续教育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规程、廉政规定。

    3、继续教育学院有关经费的预算及使用情况,其它各项收入来源、支出及使用情况。

    4、奖酬金、课时费及各种补贴发放的办法、标准和使用情况。

    5、干部的选拔任用、各岗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奖惩等办法、程序和结果。

    6、招生计划、校外站点建设、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修订、课程安排、教学任务分配、考试安排和纪律等有关事项。

    7、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8、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包括对学生各种奖励、处分等情况。

    五、教职工代表:刘林娜、杨沫辉、潘明

     

     

    湖南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