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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发布日期:2016-12-12 浏览量:

    层次、专业

    分数线

    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

    142

    理工类

    109

    经济管理类

    107

    法学类

    114

    教育学类

    129

    农学类

    136

    医学类

    138

    艺术类

    114

    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科

    136

    理科

    140

    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科脱产

    122

    文科业余

    100

    理科脱产

    126

    理科业余

    119

    说明:

      1.“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体育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专业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扣除数学成绩后的70%。

      2.“专科起点升本科”上线考生须向报考学校提交本人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原件,经招生学校审核认可后,方可录取。

      3.上线考生应于12月13日前主动与报考学校取得联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