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及湘财预[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就发放我校2018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7—2018学年度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全校共计3166人。
如下几种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重新转评:
1.本学期已办理休学、退学、留级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助学金要按要求转评给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程序和秋季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一样。
2.转评公示无异议,交学工副书记签字并盖行政公章的转评情况说明书。
二、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
国家一等助学金20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15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1000元/人.
三、报账程序
1.下载并填写《XX学院2018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表》和《XX学院2018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报账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学工副书记签字盖院行政公章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本次报账不需各学院提供学生银行账号,只要学生姓名、班级、学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已在2017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发放表中出现名字、学号、身份证等错误信息的请注意修正)。
3.不要私自更改模板表格格式,以免汇总时出错。
4.如有学生本学期更换了农行卡,请到行政办公楼财务处323登记新卡号。
5.材料上交截止日期3月23日。
如有疑问,请联系任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46-638258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4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