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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0日 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
 

1.承担课程教学任务,按照学校和本院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按质按量完成相应的教学工作。

2.遵守教学常规,不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缺席会议和集体学习,按照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在各类检查评比中能够提供相应的文案材料以证明本人平时教学活动、过程的态度、质量和水平。

3.积极参与学科、课程建设,支持学院的发展。

4.积极进行科学研究,参与学院规划和组织的课题申报和研究项目。努力使自己的科研方向与学院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实现个人学术成就与学院学科发展的统一。

5.不断更新观念、学习新知识、掌握新信息,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水平,保证自己的业务能力能够适应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

6.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社会服务工作。

7.为学生社会实践提供帮助。

8.做好其它临时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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