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按学校教学工作检查要求,协助学校职能部门做好每学期的教学检查。
二、教学检查采取统一安排和随机听课,学生意见反馈与座谈以及教师相互评课等形式。
三、各教师在每章(专题)教学结束后要写出教学后记。
四、各教研室主任及时总结工作并向院领导汇报教学情况。
五、逐渐加大教改成果在考核中的奖励力度。
六、教师不得旷课或擅自调(停)课。
七、工作守时,认真组织教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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