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教师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规范教师行为,制定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
1.所有新进教师都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入职宣誓仪式。
2.誓词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3.宣誓人宣誓时,应着正装,成立正姿势,面向国旗,右手握拳上举过肩,随领誓人宣誓。
4.宣读誓词应当发音清晰、准确,语音铿锵有力。
5.领誓人领读到宣誓人时,新教师要响亮地说出自己的名字。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