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高师中心《关于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访学的通知》(湘高培函〔2026〕3号)(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访学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与条件
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专业基础扎实、潜心学习研究、身体健康的我校在职教师。推荐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
2.经省教育厅选拔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由学校按一定程序选拔确认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或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日期2026年5月31日)。
二、推荐名额
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2人。
(被选派做访问学者无需延长服务期,请各学院积极动员推荐。)
三、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人员提交书面访学申请并附个人教学科研情况和培训进修计划,经所在教学学院审查、教务处同意(是否同意采用脱产形式参加为期一年的访问研修),向人事处提出申请。
2.经教学学院和教务处同意的申请人查看《北京师范大学2026-2027学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导师目录》(见附件4)或《武汉大学2026-2027学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导师目录》(见附件5),选择合适的导师。
3.申请人将书面访学申请、相应申请表(见附件2、附件3,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于4月24日17:00前报送人事处522办公室陈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sgzb516@126.com。
4.人事处提交学校审定后择优确定选派人选,上报省高师培训中心。
相关网站链接:
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http://szpx.hunnu.edu.cn
附件:
1.关于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北京师范大学访学的通知
2.北京师范大学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3.武汉大学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4.北京师范大学2026-2027学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导师目录
5.武汉大学2026-2027学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导师目录
人事处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