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现任领导
机构设置
师资队伍
党建工作
党建活动
群团工作
教育教学
专业建设
教学动态
实践实训
教研教改
学科科研
学科建设
平台项目
服务地方
学术交流
学工园地
学工动态
招生信息
就业工作
创业工作
学院风采
学院特色
教师风范
明德学子
校友风采
媒体聚焦
中央媒体
省级媒体
市级媒体
下载专区
规章制度
文件下载
湖南科技学院学生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
1. 努力学习有关心理知识,积极参加各种心理讲座和心理委员培训,用相关知识帮助同学,用乐观心态引导同学。
2. 认真做好班级心理健康活动的计划与总结工作,按时上报至系心理健康服务部。
3.积极组织班级同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训练等活动,宣传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传播心理健康理念,促进本班同学心理素质的提高,并作好相应的总结和记录。
4. 组织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及系部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定期开展系间、校间交流活动,定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使本班级同学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观,提高心理健康意识,并学会心理自助。
5. 加强与班委会干部及寝室心理信息员的联系,及时、主动、积极关注班级同学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同学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并尽力帮助同学,防止心理问题的扩大化和恶化。当个别同学有严重心理问题时,要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老师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报告。
6. 每周向班主任、辅导员汇报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的情况,包括学习、生活、人际交往、情感、危机事件等方面的情况及变化。
7. 协助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做好心理普查的宣传与实际操作工作。
8. 帮助有心理困惑的同学及时前往心理中心接受心理辅导,向有心理困惑的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支持。
9. 遵循保密原则,维护同学的权益,不得随意泄露同学的隐私。
10. 注重维护自身的心理健康,出现问题及时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