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报编辑部稿件录用范围和原则:
一、稿件录用范围:符合本学报刊登录用范围的学术论文。
二、坚持“以质取文”的原则,对任何作者不以名望、职称、职务而对稿件进行取舍,而以稿件质量作为决定取舍的标准。
三、对每篇来稿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重复率超过15%的稿件不予采用。
四、对国家级、省部级和厅级立项科研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稿件不予录用:
1.作者的政治立场、观点错误的。
2.涉及宗教、民族民俗问题及相关文字表述不适当的。
3.涉及港、澳、台方面的相关用语以及国家领土和主权的表述不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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