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聘请非专任教师任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2日 点击次数:

为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精神,面向25级新生全覆盖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现面向全校公开聘请非专任教师任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心职责

1.教学实施。能够独立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授课任务,创新教学设计,保障课堂实效。

2.教研协同发展定期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提升教学技能。

二、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自觉遵守学校教学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所申请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专业水平或工作背景。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熟悉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

5.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聘请流程:

(一)授课资格申请:

1.提出申请。申请人在6月19日前向本人所在单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简称教研室)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科技学院非专任教师课堂教学任课资格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一式两份。

2.提交材料。申请人按认定条件和要求在6月20日前向教研室提交认定材料,包括《湖南科技学院非专任教师课堂教学任课资格申请表》、高校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

(二)授课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教研室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将在6月2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2.提交试讲考察申请材料。教研室会将申请人提交的《湖南科技学院非专任教师课堂教学任课资格申请表》、资格认定支撑材料和本单位招聘非专任教师授课的通告或申请报告在6月23日前上交到教学质量管理处。

(三)试讲考察:

1.试讲考察。资格审查通过后,教学质量管理处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人进行试讲考察,试讲需准备教案、讲义和课件等教学文档理论课程试讲要求板书,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具体试讲考察要求及工作安排见《2025年秋季学期非专任教师试讲考察方案》(简称方案),将于2025年6月25日下发。试讲考察时间暂定于2025年6月28日(教学第十八周星期六),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2.完成认定申请。试讲考察通过后,将由教学质量管理处提交申请人的《湖南科技学院非专任教师课堂教学任课资格申请表》和试讲考察结果,依次向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进行申报、审查和签字。

(四)授课资格认定:

1.安排教学任务。通过授课资格审查的非专任教师由教研室落实授课任务,并明确教学任务和授课要求。

2.开展课程认定考察。教学质量管理处通过组织督导日常跟踪听课、教学信息反馈、召开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对非专任教师的授课水平和能力、履行职责情况、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满意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3.授课资格认定。学期末,组织专家对非专任教师的授课综合能力和水平进行集体评议,形成一致性结论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最后对通过考核的非专任教师授予课程任教资格并发文公示。

四、联系方式

涂巍:18074672620;

李媛:18835732608。



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5年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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