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学生入伍办理保留学籍手续须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8日 点击次数:
  
学生入伍办理保留学籍手续须知
 

依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教学【20138号《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当由入伍高校新生

一、新生入伍

 

1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教务处网页师生服务栏目内可下载),一式两份(原件)。入伍高校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

 

2、高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新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后,依法依归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高校备案,另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相关县级征兵办。

 

3、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入伍高校新生重新报名参加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机会,入学资格不再保留。

 

二、在校生入伍

 

1、在学校报名应征入伍

高校在校生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高校在校生预征报名登记表》、《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统一交学校学工部审核。高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应征学生的体检、政审和审批定兵。

在校生在学校报名应征入伍除办理以上手续外,学生应持身份证、学生证、入伍通知书并填写《应征入伍学生保留学籍申请表》(学工部网页有下载),先后交由学校武装部、学院辅导员、所在学院、分管校长审批后,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并领取《湖南科技学院学生保留学籍(参军)通知》。退役后,携《湖南科技学院学生保留学籍(参军)通知》、军官证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复学手续。

 

    2、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入伍

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的高校大学生携带《高校在校生预征报名登记表》和《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落实单位户档随迁的,在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合格的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在校生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入伍除办理以上手续外,学生应持身份证、学生证、入伍通知书(或当地征兵办的书面证明)并填写《应征入伍学生保留学籍申请表》,先后交由学校武装部、学院辅导员、所在学院、分管校长审批后,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并领取《湖南科技学院学生保留学籍(参军)通知》。入伍在校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待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受委托人将《湖南科技学院学生保留学籍(参军)通知》寄给应征入伍学生本人。退役后,应征入伍本人携《湖南科技学院学生保留学籍(参军)通知》、军官证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复学手续。

 

应征入伍学生保留学籍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武装部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