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在全校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意见》,在本单位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创建学习型、研究型学生工作团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1.理论政策模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团建设理论、思想道德修养、形势与政策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高等教育法规、行政管理概论等。
2.工作实务模块:学生工作相关政策与法规、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学生事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突发事件处理等。
3.人文素养模块:哲学、法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人文社科知识。
二、学习原则
1.实现个人发展与队伍建设相融合。将个人发展纳入学生工作部门整体发展规划,使其明确发展目标,提升业务能力,促进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2.强调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统一。紧密联系新形势和新任务,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学习理论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结合起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3.促进学习质量和学习效益相协调。实现学习资源有效整合,按照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方法创新的要求,积极借鉴国内外优秀的教育研究成果,不断丰富和创新教育学习的内容与模式。
三、学习方式
1.对与党建、学生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家、省市、学校主要领导同志讲话、重要工作部署、政策理论法规及部领导要求学习的文件,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的方式学习。
2.对一些必须掌握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如学生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等,采取集中学习、督促自学的办法,提升学习效果。
3.组织教师参加由学校组织收看的优秀电教片及各类警示教育片。
4.全年有计划地轮流组织干部赴外参观考察、学习培训,受训人员返校后要将自己的学习、收获形成报告,在集中学习会上交流。
5.对一些政策法规性强、理论层次深、专业要求较高的内容,邀请党校教师、有关方面领导、专家等作专题报告。
四、学习时间
每周一下午为理论和业务学习时间。每年暑期开展学生工作专题研讨班。
五、学习要求
1.实行学习考勤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点名,不得无故缺席或早退。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请假。如遇月、季、年末工作繁忙时,可顺延学习时间,除正常的集体学习外主张自学。
2.实行 “述学”制度。年终干部考核要将个人自学和参加学习、学习收获、考核成绩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
3.适时召开学习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提高学习效果。在认真做好集中学习、自学笔记的基础上,每位工作人员每学期要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和提交论文或工作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