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制度
当前位置: 首 页 | 制度法规 | 中心制度 | 正文

信息与网络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信息与网络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了认真贯彻《湖南科技学院章程》的要求,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和本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牢固树立习平新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三)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注重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工作认真负责,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注重实效,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

(四)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文明。讲普通话,用规范字,努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五)积极参加学校和本部门组织的活动,遵守活动场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展示良好的精神风貌。

(六)增强环保意识,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做到文件、办公用品等摆放平整,公共空间整洁有序。

(七)节约用电,强化安全意识,下班关好电源、门窗、空调及有关电器设备。

(八)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和作息制度,禁止在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九)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施行,由信息与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信息与网络中心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