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胜利梦想”教育基金资助学生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湖南科技学院“胜利梦想”教育基金是由我校优秀校友、上海富彭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彭胜利先生捐赠100万元成立,旨在支持学校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人才培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的专项资助基金。为了落实好捐赠事宜,最大限度保证基金的合理使用,现就推选“胜利梦想”教育基金资助学生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2023级(大一年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不含免费师范生。
二、参评条件
1.学生本人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学习态度端正,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沉迷网络等不良习惯。
2.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孤残;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父母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来源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疾病等重大变故造成经济困难者。
3.接受资助的学生必须接受捐赠人的监督,捐赠人根据受助学生在校表现决定是否继续资助,如有受到学校各类惩罚或者违法违纪处理的将取消资助资格。
4.接受资助的学生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助资格并勒令追回资助款。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1.该基金分六年注资100万共资助50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受助者将在三年内获得贰万元资助。具体资助如下:第一学年资助分两次发放,首次发放肆仟元(¥4000.00元),下学期发放捌仟元(¥8000.00元),总计壹万贰仟元(¥12000.00元);第二学年资助为陆仟元(¥6000.00元);第三学年资助为贰仟元(¥2000.00元)。合计每生资助总金额为贰万元(¥20000.00元)。
2.各学院限报1名符合条件学生参评
四、相关要求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初审、推荐参评学生,11月21日前将推荐学生申请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教育基金会联合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推选学生进行复审,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期由学生工作部协助校友联络中心和捐赠方做好受助学生的跟踪管理工作。
教育基金会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