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下学期教工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
转正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教工党支部:
为做好2021年下学期教工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党员发展标准。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标准,确定党员发展对象。二是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各党支部严格执行教育培养、评先推优、听取意见、研究讨论、张榜公示等程序,按照标准进行资质审定和材料审查。
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要求
一是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和研究预备党员转正事宜。二是在征求党员和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对组织关系在本支部、预备期将满的预备党员进行讨论,写出意见,不能遗漏(包括外校调入和新招聘入校的教工预备党员)。三是对有特殊情况的预备党员,要按规定的隶属关系做好相应的调查材料(包括函调)。
三、材料要求
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按照永州市直机关工委材料档案目录要求进行整理,具体要求参见《XX同志发展党员材料档案目录》(附件1)。
四、时间安排
(一)党员发展
1.11月30日前,提交预审请示(见附件1,四-2)及《发展预备党员申报表》(附件2)。在提交预审请示时,需同时按档案目录顺序提交四-1及之前的所有材料到组织部进行预审,申报表须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交电子文档;
2.12月5日前,组织部预审批复;
3.12月6日,填写《入党志愿书》(1-8页相关内容),并将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次日出公示结果);
4.12月15日,召开支部大会;
5.12月20日前,填写《入党志愿书》(9-10页相关内容);
6.12月25日前,填写《发展新党审查表》以及《预备党员备案报告》(备案报告需提交电子文档);
7.12月28日前,提交预备党员发展全部材料。
(二)预备党员转正(各人的具体时间会有差异,请准确把握,及时完成下列工作)
1.12月20日前,预备党员提交转正申请(在预备期满前10天左右);
2.12月22日前,支委会讨论并公示(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次日出公示结果),提交《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申报表》(附件3);
3.12月30日前,召开支部大会;
4.12月31日前,提交预备党员转正全部材料。
(注:所有纸质材料交719室,电子文档通过QQ提交蒋祖发老师。)
附件见学校党建工作群:
附件1:《XX同志发展党员材料档案目录》
附件2:《教工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申报表》
附件3:《教工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申报表》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