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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朱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2 浏览量: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湘科院组干字[2015]2号


 

 

关于朱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研究,学校决定:

朱晶同志任党政办行政干事(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邱佳佳同志任党政办机要干事(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爱敏同志任档案馆档案管理员(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数学与计算科学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周平尚同志任组织部(党校)组织干事(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宣传统战部宣传科副科长职务。

盛庆同志任组织部(党校)干部干事(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林涛同志任组织部(党校)党校干事(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黎建军同志任党委宣传部(统战部)综合干事兼统战干事(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熊玲芝同志任党委宣传部(统战部)新闻中心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林乔军同志任纪委(监察处)纪检监察干事(正科级),免去其宣传统战部统战科科长职务。

胡晓同志任纪委(监察处)综合干事(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蒋磊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公寓管理科科长(正科级)。

罗晶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办公室(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外国语言文学系分团委书记职务。

胡敏辉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任学兵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黄春春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中心(教育阳光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琴同志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徐耀君同志任教务处考试中心语委干事(正科级),免去其普通话测试站副站长职务。

唐云武同志任教务处考试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陈安民同志任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副科长职务。

骆鹰同志任教务处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教务处综合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谭明同志任教务处实践管理科科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盛新福同志任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科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小红同志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科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法律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安福杰同志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科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信息技术与教育系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卫军同志教务处主任科员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龙满玉同志教务处主任科员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汪晓艳同志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科长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刘海燕同志教务处副主任科员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邓小霞同志教务处副主任科员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杨环俊同志任科技处(服务地方办公室)自然科学管理干事(正科级),免去其图书馆技术部主任职务。

潘清远同志任科技处(服务地方办公室)综合干事(正科级),免去其宣传统战部理论教育科科长职务。

彭涛凯同志任科技处(服务地方办公室)校地合作干事(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计算机与通信工程系分团委书记职务。

王婷同志任科技处(服务地方办公室)社会科学管理干事(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芳检同志科技处成果科副科长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谢双明同志学位办副主任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李定坤同志任发展规划处与学科建设处发展规划干事(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电子工程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卢勇同志任发展规划处与学科建设处目标管理干事(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法律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佩桦同志任发展规划处与学科建设处学科建设干事(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黄继志同志任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学评估干事(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新闻传播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郭丙琴同志任教学质量管理处质量管理干事(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陶小红同志任人事处综合干事(正科级),免去其党(院)办公室档案室主任科员职务。

闫旭宇同志任人事处工资与社会保障干事(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人事处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蒋露茜同志任人事处人力资源干事(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丽娟同志任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科科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计划财务处企业会计科副科长职务。

唐艳桂同志任计划财务处综合计划科科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罗斌同志任计划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科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吕小平同志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科科长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倪江陵同志计划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科长职务(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亢丽华同志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副科长职务。

周小驭同志任资产管理处综合科科长(正科级),免去其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科长职务。

朱朝阳同志任资产管理处设备科科长(正科级)。

陶振民同志任保卫处(综治办)治安科科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杰同志任保卫处(综治办)综治科科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斌同志任保卫处(综治办)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杨同志武装保卫部(处)主任科员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胡勇胜同志保卫处综合治理科副科长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刘社初同志武装保卫部(处)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其行政级别)。

朱敏同志任审计处工程审计干事(正科级),免去其审计处工程审计科科长职务。

周昕同志任审计处综合审计干事(正科级)。

徐湘勇同志任审计处综合干事(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计划财务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胡爱军审计处综合审计科科长职务(保留其行政级别)。

陈义勇同志任基建处综合干事(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产业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黄小涛同志任基建处工程管理干事(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文美荣同志后勤处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钟杨宇同志基建处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其行政级别)。

郑锐同志任国际交流处综合干事(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邓丽丽同志任国际交流处国际交流干事(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唐金香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专职干事(正科级),免去其离退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志斌同志任机关党委综合干事(副科级),免去其经济与管理系分团委书记职务。

李小兰同志任工会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工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吴暑静同志任工会文体部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志堂同志任团委专职干事(副科级),免去其电子工程系分团委书记职务。

罗一洋同志任校友总会办公室(校友办)综合干事(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剑辉同志任实验实训中心综合办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电子工程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唐鑫凌同志任实验实训中心公共基础实验实训部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钟丽菲同志任实验实训中心公共语音实训部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赵荣生同志任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指导办主任(正科级),免去其招生就业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唐立同志任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就业拓展办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副科长职务。

张建军同志任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综合办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周迪民同志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育技术科科长(正科级),免去其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多媒体与语言实验室管理科科长职务。

朱煊璋同志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管理科科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多媒体与语言实验室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段国云同志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运行科科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玲同志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综合办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欧红星同志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与公共计算机管理科科长职务(保留其行政级别)。

陈昌卫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主任(正科级),免去其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职务。

杨沫辉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籍管理部主任(正科级),免去其教务处主任科员职务。

潘明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佘俊凯同志继续教育学院副主任科员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李湘鸿同志任图书馆阅览部主任(正科级)。

尹华君同志任图书馆采编部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图书馆参考文献部主任职务。

董小朋同志任图书馆地方文献部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图书馆采编部主任职务。

艾小马同志任图书馆信息技术部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吴翠云同志任图书馆流通部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唐维同志任图书馆综合办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彭立婷同志图书馆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吕能文同志图书馆流通部主任职务(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姜化林同志图书馆采编部副主任职务(保留其行政级别)。

王晚霞同志任学报编辑部文科编辑室主任(正科级)。

何俊华同志任学报编辑部理科编辑室主任(正科级)。

呙艳妮同志任学报编辑部综合干事(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学报编辑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欣同志任学报编辑部湘学研究基地秘书(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华星同志任后勤服务总公司维修中心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兰玉同志任后勤服务总公司医疗中心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方同志任后勤服务总公司物业管理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邹永生同志任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雷建林同志任后勤服务总公司房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郑洁同志后勤服务总公司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湘平同志后勤服务总公司物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许拥军同志后勤服务总公司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杨朝一同志后勤服务总公司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王月桂同志后勤服务总公司副主任科员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朱智勇同志任采购中心招投标干事(正科级),免去其资产管理处设备维修科科长职务。

邓小艳同志任采购中心综合干事(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信息技术与教育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同志任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教务办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电子工程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基艳同志任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综合办主任(副科级),免去其生命科学与化学工程系分团委书记职务。

同志任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工办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周闻名同志任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工办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肖新生同志生命科学与化学工程系副主任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唐朝霞同志任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办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计算机与通信工程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龙诗颐同志任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电子工程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段元梅同志任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杰同志计算机与通信工程系副主任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梁小珊同志任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务办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其中国语言文学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沈淑艳同志任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综合办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国语言文学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夏汉伟同志任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工办主任(副科级) ,免去其中国语言文学系分团委书记职务。

欧阳素勤同志任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工办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肖智成同志中国语言文学系副主任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谭启红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办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副主任科员职务。

全伟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办主任(副科级) ,免去其信息技术与教育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艳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办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熊明高同志法律系副主任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向前同志法律系副主任职务。

免去杜平同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副主任及法律系副主任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蒋志辉同志信息技术与教育系副主任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刘铮同志任理学院学工办主任(副科级),免去其数学与计算科学系分团委书记职务。

李娜同志任理学院教务办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孙孟君同志任理学院综合办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立平同志数学与计算科学系党总支副书记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邹小阳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务办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经济与管理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郑小蓉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综合办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经济与管理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莫远胜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君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唐华丽同志任传媒学院学工办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新闻传播系分团委书记职务。

杨筱倩同志任传媒学院综合办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盛荣同志任外国语学院综合办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外国语言文学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郭莉芝同志任外国语学院教务办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学工办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蒋苏琴同志大学英语教学部副主任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朱厚敏同志大学英语教学部副主任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罗峰同志大学英语教学部副主任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陈治云同志大学英语教学部副主任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肖丽同志任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综合办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美术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唐阳华同志任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办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其美术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欧阳智超同志任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学工办主任(副科级) ,免去其美术系分团委书记职务。

张徐源同志任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学工办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华剑同志任音乐与舞蹈学院学工办主任(副科级),免去其音乐系分团委书记职务。

龚纯波同志任体育学院学工办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体育系分团委书记职务。

刘国超同志任体育学院教务办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体育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庄鸣同志任体育学院综合办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谢欢同志体育系党总支副书记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吴江莉同志任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务办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土木工程与建设管理系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亚南同志任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工办主任(副科级),免去其土木工程与建设管理系分团委书记职务。

廖群峰同志任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工办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靳鹏伟同志土木工程与建设管理系实验室副主任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田琼同志土木工程与建设管理系副主任科员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免去唐彪同志永大建设工程公司副经理职务(不保留其行政级别)。

不再保留王远年同志副科级行政级别。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7月2日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7月14日印发                                      (共印5份)

湘科院组干字[2015]2号朱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行头(2015070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