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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06 浏览量:
关于刘国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刘国华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兼),免去其体育学院副院长(兼)职务;
李红云同志任体育学院副院长(兼),免去其学生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潘清远同志任传媒学院副院长(兼),免去其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职务;
高丹同志任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兼);
免去曾二青同志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兼)职务。
湖南科技学院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