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科 技 学 院 文 件
湘科院校发〔2024〕51 号
关于周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周昕同志任审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朱敏同志任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廖海燕同志任学报编辑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哲同志任智能制造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红初同志任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胡佳星同志任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蒋甲樱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孔永红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免去其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罗恩韬同志的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袁岳驷同志的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湖南科技学院
2024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