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文件
湘科院党政办通〔2019〕21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年湖南科技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表彰在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锐意进取,根据《湖南科技学院教职工荣誉称号授予及表彰办法》(湘科院党政办通〔2017〕54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2019年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名额及范围
(一)评选名额
优秀教师30名;先进教育工作者20名(机关教辅单位13名;教学单位7名)。
(二)评选范围
1.优秀教师从在校连续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年的在编(含人事代理)在岗一线专任教师中推荐评选,不包括副处级及以上领导。
2.先进教育工作者从在校连续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满三年的在编(含人事代理)在岗管理人员、教辅人员、正副处级干部中推荐评选,不包括学校领导。
3.下列人员不得参与推荐评选:
(1)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附件1)相关规定者;
(2)近两年因个人原因造成年均教学工作量不足者;
(3)近两年教学质量考核有非优秀等级者不能推荐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4)近两年有一年内请假总天数累计15个工作日及以上,或因个人原因请假(病假除外)调课3次及以上者;
(5)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不定等等级者;
(6)近五年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7)近五年出现过意识形态问题者;
(8)近五年出现过教学差错、教学事故、管理事故等受通报批评及以上组织处理或处分者;
(9)近五年对教学或管理工作不负责,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10)近五年没担任班主任工作者不能推荐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11)学生辅导员已单列评选表彰优秀辅导员,不再列入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长期在校从事教学工作,坚守教育教学一线。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团队合作精神好。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参与学生管理,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学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近两年每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学质量考核均为优秀且均排名所在学院前30%;
2.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效果好,获得校级教学比赛二等奖或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次获优秀;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好成果,且具有较重要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6.在教书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
(二)先进教育工作者
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管理服务育人,模范履行管理工作职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开拓创新。组织协调能力强,团队合作精神好,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近两年出满勤,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熟悉业务,工作质量及效率高;
2.提出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措施并取得效果,分管工作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3.热情服务教师、服务学生,事迹突出,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至少获一次优秀等级。
四、推选办法
(一)单位推荐
1.推荐单位:机关教辅单位负责推荐先进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教学学院负责推荐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候选人。
2.推荐名额:见附件2,原则上各单位的推荐名额为推荐范围的7%(四舍五入,低于0.5个名额的单位分配1个推荐名额)。
3.推荐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推荐,宁缺勿滥;优先推荐一线普通教职员工。推荐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公示5天无异议后,填写推荐表,并撰写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向学校推荐。对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4.推荐时间:各单位在7月2日前将汇总表、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和附件材料(由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各一份汇总后统一交人事处521办公室赵意成,汇总表、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zzc514@126.com。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二)征求意见。各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时,要公示、要充分听取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意见。
(三)学校评审。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拟表彰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人选公示。拟表彰人选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表彰与奖励
(一)教师节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二)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对获表彰人员的先进事迹予以宣传、展示。推荐单位通过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向受表彰人员学习的活动。
(三)同等情况下,在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活动中优先推荐受表彰人员。
六、其它事项
(一)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分管人事、教学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科技处(服务地方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工会、教学督导组主要负责人和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评选工作日常事务。
(二)校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三)评选条件截止时间为评选2019年6月30日。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2.2018-2019年湖南科技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3.湖南科技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4.湖南科技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
湖南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附件1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教师〔2018〕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高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我部研究制定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准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长期以来,广大教师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党和国家高度肯定,学生、家长和社会普遍尊重。但是,也有个别教师放松自我要求,不能认真履职尽责,甚至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损害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制定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划定基本底线,是对广大教师的警示提醒和严管厚爱,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关键之举。
二、立即部署扎实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各地各校要立即行动,结合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要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进行细化,制定具体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提高针对性、操作性。要做好宣传解读,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三、把准则要求落实到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要把好教师入口关,在教师招聘、引进时组织开展准则的宣讲,确保每位新入职教师知准则、守底线。要将准则要求体现在教师聘用、聘任合同中,明确有关责任。要强化考核,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必须进行师德考核,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改进师德考核方式方法,避免形式化、随意化。完善师德考核指标体系,提高科学性、实效性。
四、以有力措施坚决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按照准则及相应的处理指导意见、处理办法要求,严格举报受理和违规查处。对于发生准则中禁止行为的,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对于有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还要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对师德违规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等失职失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各地贯彻落实准则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教育部。教育部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教育部
2018年11月8日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附件2
2018-2019年湖南科技学院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单位
|
现有专任教师数
|
优秀教师候选人名额
|
现有教辅管理人员数
|
先进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名额
|
传媒学院
|
35
|
2
|
10
|
1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78
|
5
|
13
|
1
|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66
|
5
|
21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44
|
3
|
7
|
1
|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
51
|
4
|
12
|
1
|
理学院
|
44
|
3
|
6
|
1
|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
35
|
2
|
13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7
|
2
|
7
|
1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47
|
3
|
10
|
1
|
体育学院
|
37
|
3
|
10
|
1
|
外国语学院
|
74
|
5
|
13
|
1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38
|
3
|
8
|
1
|
国学院
|
7
|
1
|
4
|
1
|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
6
|
1
|
7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8
|
1
|
6
|
1
|
图书馆
|
——
|
——
|
49
|
3
|
后勤服务总公司
|
——
|
——
|
26
|
2
|
党政办(档案馆)19;计财处20;学生处11;教务处18;保卫处11;信息与网络中心8;实验实训中心12;就业创业指导中心8;采购中心5;发规处4;工会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4;机关党委2;基建处9;纪委4;继续教育学院6;教学质量管理处4;科技处6;人事处人才办8;审计处6;团委3;校友办4;宣传统战部7;学报6;资产处7;组织部党校7;离退休工作处4
|
——
|
——
|
207
|
27(各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
|
合计
|
597
|
43
|
429
|
47
|
推荐名额:原则上各单位的推荐名额为推荐范围的7%(四舍五入,低于0.5个的单位给1个)
附件3
湖南科技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
推 荐 表
推荐人姓名:
推
荐 奖 励:
所
在 单 位:
填
表 时 间:
湖南科技学院
2019年制
一、基本情况
姓名
|
|
性别
|
|
出 生
年 月
|
|
民族
|
|
职称/
职务
|
|
任职
时间
|
|
参加
工作时间
|
|
进校工作时间
|
|
学历
|
|
最后
学位
|
|
毕业学校
|
|
毕业
时间
|
|
手机
|
|
邮箱
|
|
二、近三年主要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时间
|
工作单位
|
教学工作量/工作岗位
|
2016.9-2017.8
|
|
|
2017.9-2018.8
|
|
|
2018.9-2019.6
|
|
|
教务处、人事处审核人签字: (公章)
|
三、近四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
时间
|
担任班主任工作班级
|
2015.9-2016.8
|
|
2016.9-2017.8
|
|
2017.9-2018.8
|
|
2018.9-2019.6
|
|
学工部审核人签字:
(公章)
|
四、近两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级及排名(优秀教师候选人填写)
时间
|
教学质量评价等级
|
所在学院专任教师人数
|
所在学院专任教师中排名
|
2017年
|
|
|
|
2018年
|
|
|
|
教学质量管理处审核人签字:
(公章)
|
五、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
时间
|
年度考核结果
|
2017年
|
|
2018年
|
|
人事处审核人签字:
(公章)
|
六、近两年(2017.7-2019.6)教学、科研和分管工作业绩
教学获奖︵含指导学生︶
|
获奖名称
|
奖励等级
|
授予单位
|
获奖
时间
|
排名
|
|
|
|
|
|
|
|
|
|
|
|
|
|
|
|
教务处审核人签字: (公章)
|
科研成果及获奖
|
项目/论文/著作名称
|
刊物名称
|
立项/出版单位
|
立项/发表/出版时间
|
排名
|
|
|
|
|
|
|
|
|
|
|
|
|
|
|
|
获奖名称
|
奖励等级
|
授予单位
|
获奖
时间
|
排名
|
|
|
|
|
|
|
|
|
|
|
科技处审核人签字: (公章)
|
分管工作获奖(含个人荣誉)
|
获奖名称
|
奖励等级
|
授予单位
|
获奖
时间
|
排名
|
|
|
|
|
|
|
|
|
|
|
|
|
|
|
|
人事处审核人签字: (公章)
|
七、近五年意识形态及师德表现
是否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事项准则》相关规定;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出现过意识形态问题;是否因出现教学差错、教学事故、管理事故等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组织处理或处分。
|
|
纪委审核人签字:
(公章)
|
八、本人声明
此表所填内容真实,如有不实,本人将自动放弃此次申请,并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九、单位推荐意见
十、人事处初审意见
十一、学校批准意见
附件4
湖南科技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
推荐单位:
填表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序号
|
姓名
|
所在单位
|
最高学位
|
职称
|
进校工作时间
|
工作岗位
|
近四年任班主任工作经历
|
近两年教学工作量
|
近两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级和在所在学院专任教师中排名(百分比)
|
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
|
近两年(2017.7-2019.6)教学获奖(含指导学生)
|
近两年(2017.7-2019.6)科研成果及获奖
|
近两年(2017.7-2019.6)分管工作获奖(含个人荣誉)
|
推荐奖励名称
|
2017.9-2018.6
|
2018.9-2019.6
|
2017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8年
|
1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工作岗位”填写专任教师、教辅、管理等。“近四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具体填写担任某学院某年级某班级班主任工作。
湖南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印发